《迪庆日报》刊评: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论学习贯彻迪庆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

10月1日
《迪庆日报》头版
刊发评论员文章
《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论学习贯彻迪庆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

——论学习贯彻迪庆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迪庆州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决筑牢滇西北生态安全屏障。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州第十次党代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部署,扛牢生态保护重大政治责任,以坚定决心、务实举措守好迪庆的绿水青山。
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要持续打好污染防治这场硬仗。要按照州第十次党代会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高标准推进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要持续巩固空气质量优势,强化金沙江、澜沧江流域综合治理,聚力抓好纳帕海水质提升,确保一江清水东流。要紧盯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从严从实抓好各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广泛开展“美丽迪庆”建设全民行动,实施森林生态修复工程,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建设,让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全州各族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
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要实现生态效益与发展效益协同共进。要找准保护和发展的结合点,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实践路径。要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推动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联动增效。要因地制宜发展“绿美+经济”,打造绿色景区、零碳村庄,做大做强林下经济,培育壮大特色林下产品品牌。要落细落实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积极争取碳汇交易试点建设,推进环境权益交易,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要在产业、能源、交通领域推动绿色转型,倡导绿色低碳生活,让各族群众共享更多生态红利。
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要依靠制度与法治托底。要抓好生态环境法典及相关法规的宣传贯彻,补齐全州生态治理的法治短板,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闭环处置机制,完善资源有偿使用、生态保护修复各项制度。要严把水资源、林草资源征占用审批关口,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细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依靠最严格的制度,为迪庆高原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青山不语,答卷有声。站在新的发展起点,全州上下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州第十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上来,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扎实做好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各项工作,守好滇西北生态安全屏障,以生态之美催生发展之变,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迪庆新篇章。
责任编辑:单珍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