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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6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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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迪庆州森林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7年10月12日至11月20日,州委第四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州森林公安局进行了巡察。2018年2月9日,州委巡察组向州森林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州森林公安局党委对巡察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抓好整改落实,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1.政治纪律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3月23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政治纪律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今后,将不断加强政治教育,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坚决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2.执行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了《迪庆州森林公安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迪庆州森林公安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和《迪庆州森林公安局民主集中制工作制度》。今后,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并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度,让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三重一大”决策会议自觉接受纪委监督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凡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主动接受纪委监督。

4.党委对局机关工会工作关注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当前州森林公安局工会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局党委第三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工会工作,工会委员会分别召开3次委员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党的建设方面

1.三个党支部都未成立党小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8年局党委第三次会议研究决定局机关各党支部成立党小组,2018年3月局机关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各成立两个党小组,选举产生了党小组组长,明确了党小组工作职责、制定了党小组工作、学习、活动等相关制度,确保党组织设置规范合理。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迪庆州森林公安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1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上1次党课。三是始终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支部书记、党委书记要带头参加支部活动,带头讲党课。截至目前,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支部组织生活会3次、支部党课3次、支委会15次、党员大会3次、党小组会议18次。

2.个别支部学习党的理论仅简单地学习文件,固定学习日学习成效不大,参加学习的党员存在签到代签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迪庆州森林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印发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意见的通知》(迪森公党〔2017〕31号)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等十七项制度的通知》(迪森公党〔2018〕11号),督促局机关各党支部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丰富学习内容,规范学习形式,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同时严格执行学习会党员签到制度,杜绝代签,确保党员活动记录全面规范。截至目前,中心学习组学习5次,全局集中学习14次、支部学习9次。

3.有1个支部接转党组织关系不及时,存在3名退休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州森林公安局第一党支部存在的接转党组织关系不及时问题,责成第一党支部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负责退休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目前3名退休党员已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并要求已接转组织关系的3名党员按期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

4.吸纳党员不严肃,手续不完备。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迪庆州森林公安局党支部发展党员申请制度》《迪庆州森林公安局党支部预备党员的入党考察和转正制度》,进一步完善入党申请填报内容,严明发展党员的5阶段25个步骤,并要求局机关各党支部严格执行,切实严肃吸纳党员纪律。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任责任和监督责任存在重形式轻执行,班子成员廉政风险意识不强,模范执行相关规定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委中心学习组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作为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切实加强班子成员廉政风险意识。二是切实落实局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有效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森林公安工作同筹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主持召开2018年度全州森林公安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与各县市森林公安局主要领导签订《迪庆州森林公安机关严格执行警规警纪责任书》。三是要求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规定,并纳入年度述职述廉内容,公开接受监督。

2.制度制定存在漏洞,且执行有偏差。

整改落实情况:制度下发的文件无日期,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存在借款管理、票据管理、其他支出管理方面细化不够,与财经纪律要求不符,且有“主要领导审批”财务报销的流程,未严格执行“四不直接分管”制度。认真研究制定了《迪庆州森林公安局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试行)》,进一步细化了借款管理、票据管理、报销管理制度、其他支出管理等方面的措施规定,取消了“主要领导审批”财务报销的流程,今后,严格按财经纪律相关要求执行,严格落实“四不直接分管”制度,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现金管理工作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完善了《迪庆州森林公安局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试行)》,进一步细化现金管理。今后,按照严格《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内控制度执行,杜绝大额提取现金、大额个人借款且无借条及坐收坐支现金等情况的发生。

4.采购的小件物品不入固定资产账。

整改落实情况:州森林公安局及时将上述资产录入系统。并严格按照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购置物品及时入账,并强化出入库管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5.存在账实不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完善了《迪庆州森林公安局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试行)》,进一步细化报销票据管理制度。今后,加强对报销票据的审核把关,严格按照票据管理制度执行,杜绝此类情况再发生。

6.从严教育管理干警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完善《迪庆州森林公安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试行)》《迪庆州森林公安局公文处理工作细则(试行)》,完善机关文件制发,规范会议记录。二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要求,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工作的重要风险点,通过加强与分管重要岗位的负责人的交心谈心,进一步提升重要岗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切实担负起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

7.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流程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局政治部就干部选拔任免的相关程序及具体规定,咨询州委组织部及州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规定的学习力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对存在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并做到知行合一,立行立改。一是认真梳理干部选拔任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干部任用程序。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痕迹”管理,注意收集、整理、保存相关原始资料,把酝酿、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研究讨论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记录清楚,使整个工作程序有据可查,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8.出现无公函接待。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迪庆州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制定下发了《迪庆州森林公安局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细化公务接待审批和监督措施,进一步规范接待工作。今后,严格按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执行,并对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公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9.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

整改落实情况:将违规报销的电话费全部收回,并归还原渠道。今后,严格按规定支出经费,杜绝再次发生相关行为。

10.会议费管理不规范,无会议审批。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迪庆州森林公安局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和《迪庆州森林公安局培训费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管理,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并严格按规定执行,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11.大额采购不规范。进一步规范了资产管理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细化了物品采购、管理等措施,同时,责成经办人员补齐物品采购清单。今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采购,并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12.国有资产流失。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州森林公安局办公楼顶水暖设备未纳入固定资产的实际,经报请州国资委批准,该资产已按照相关法制程序处置(迪国资发[2018]38号文件),目前该资产已处置完毕,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今后,严格按照财务内控制度,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四、扶贫攻坚方面

1.协同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不够有力,产业培育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与挂钩村共同努力,多方协调,截至目前,向建档立卡户、困难户、360点对点帮扶发放了生猪54头,向建档立卡户每户发放了10株桃子树苗,并计划在木达村民小组种植油橄榄50亩,努力为挂钩联系的扶贫村抓好生猪养殖、桃树种植、油橄榄种植等产业培育,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更好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分三批下派32名民警深入扶贫挂钩点入户协助扶贫工作,民警个人捐资、捐物达2.6万元。

2.道路硬化和农田灌溉基础建设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协助村委会积极做好尼通村民小组至沙中村民小组农村道路硬化工程建设,同时,积极向有关部门协调争取44.55万元资金用于挂钩联系村的垃圾焚烧池、社区党员活动室、蓝球场、入户道路硬化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3.群众脱贫思想动力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教育引导挂钩联系村群众脱贫思想动力不足的问题。努力解决部分贫困户存在的以贫为荣的思想,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把贫困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发扬自力更生精神,激发改变贫困面貌的干劲和决心,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五、意识形态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州委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要求,局党委第六次党委会议对局机关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在建立健全制度的基础上,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见成效。二是切实规范党委公文制发,严格文号使用管理。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周五学习日制度,由政治部在每周四前准备好学习材料,每周五下午例行组织全体民警学习,切实提升全体民警思想理论基础和党性修养。四是健全完善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坚决杜绝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应付考核、补痕迹资料现象的发生,切实增强局党委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的把控力度。五是结合警营文化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牢固树立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电话:0887-8266707

邮政信箱: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昌都路45号

电子邮箱:237554234@qq.com

(迪庆州森林公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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