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督边改 | 典型案例】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快速核实、认真办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25 14:47:57

4月20日,云南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交办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1件。受理编号X2YN202104200013:反映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在香格里拉、德钦等地开展的农村垃圾焚烧站工程进展严重滞后,垃圾焚烧站配套垃圾箱大多数未使用,生锈严重。

现场检查核实情况:

4月20日至21日,州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率队,三县(市)分局配合组成4个工作组,分片区深入现场调查核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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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当事人所反映的“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在香格里拉、德钦县等地开展的农村垃圾焚烧站工程”实为“迪庆州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该项目是州生态环境局基于全州广大农村区域生活垃圾无法得到科学有效处置,长期污染环境的背景下,申请上级资金组织开展的民生工程项目,包含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垃圾车和垃圾斗的配备)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工程(垃圾热解处置站建设)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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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发现:一是全州计划建设21垃圾热解处置站,截至4月21日,18座已完成设备安装(其中5座交付使用),3座(虎跳峡镇、维登乡、康普乡)尚未完成钢结构和设备安装工程建设任务;二是按项目方案采购发放到各乡镇的1394个垃圾斗中,还有51个垃圾斗未投入使用,部分存在不同程度的锈蚀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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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将从五个方面整改:一是倒排施工进度计划、挂图作战,全力推进工作落实,于6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投入运行;二是各参建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协同配合,强力推进整改进度;三是加强统筹协调监管力度,突出工作重点,按照“建设完成一家,人员到位一家,培训一家,移交一家”的工作机制,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各施工单位提交承诺书,保障项目按照整改时限完成;四是建立监督机制,形成周汇报机制,实时了解整改进度;五是加强第三方服务单位的职能职责的监管,强化进度督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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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限期整改方案,5月10日前,完成51个未分配垃圾斗的分配使用;5月3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的18垃圾热解站全部完成调试、培训、交付运行工作;6月30日前,完成虎跳峡镇、维登乡、康普乡3座垃圾热解站建设,并交付使用。

迪庆州坚持在做好转办件办理的同时,对已办结案件跟踪督促,巩固整改成效;对新受理信访案件及时处理、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对问题整改情况及时进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编辑:赵德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