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迪庆州在省民族宗教委的有力指导下,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三年行动(2023-2025年)》,以“四个强化”为抓手,切实推动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作落地落实。 01 强化机制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意见》《云南省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三年行动(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州民族宗教委牵头起草制定了《迪庆州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三年行动(2023-2025年)》,广泛征求意见后,由州民族宗教委、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实施,为有效推进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02 强化选点备案 根据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做好第一批(2023年度)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名单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州认真组织开展了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名单遴选推荐工作,三县(市)结合各地实际,初步确定出2023年度拟实施的民族村寨旅游提升示范村名单,由州级汇总后向省民族宗教委报送了迪庆州《第一批(2023年度)民族村寨旅游提升推荐名单》《第一批民族村寨旅游提升监测统计表》等,完成了第一批(2023年度)民族村寨旅游提升示范村的选点备案工作。 03 强化高位推动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级责任、细化措施,推进各项工作争先进位。迪庆州第一批(2023年度)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名单中的24个示范村建设项目结合农业农村局实施的“百千万”精品示范村、民族宗教部门实施的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建设示范村及文化和旅游局实施的乡村旅游特色示范村、旅游名村等项目正有序推进中。 04 强化资金管理 2023年,迪庆共到位民族村寨旅游提升示范村项目资金240万元,为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项目发挥投资效益,由县级民族宗教部门牵头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掌握资金使用进度,确保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发挥应有效益,并适时对资金管理使用、项目推进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下一步,迪庆将进一步强化沟通协调,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全力推动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根据《云南省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三年行动(2023-2025年)》相关工作要求,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在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乡村振兴成效突出的民族特色村寨中,实施一批特色旅游提升民族村寨,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品味、带动强的农文旅融合示范点,使民族村寨旅游业成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抓手,成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动力,在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