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困难可以申请哪些法律援助? 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 哪些情形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或者免于核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一)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 (二)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 (三)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 (四)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二条 法律援助申请人有材料证明属于下列人员之一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一)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 (二)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 (三)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二条 到哪申请法律援助? 对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法律援助法》第三十八条 骗取法律援助将承担哪些后果? 受援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已实施法律援助的费用,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援助法》第六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