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曲靖晒出“扫黑除恶”成绩单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01 17:21:15

原标题:昆明曲靖晒出“扫黑除恶”成绩单

  3月29日,记者从“开展扫黑除恶建设善美云南”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发布会(昆明市、曲靖市专场)上获悉,截至3月25日,昆明市侦办涉黑组织案件11起,涉恶团伙案件73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269人,破获刑事案件1820起。曲靖市侦办涉黑涉恶团伙35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28件,刑事拘留329人。

  据昆明市扫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昆明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受理中心,公开举报电话,接受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线索。同时,开展了市、县、乡、村及行业系统涉黑涉恶线索、腐败线索和“保护伞”线索搜集排查,增强线索搜集、排查的组织化程度。全市排查了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169个,全部完成了整顿提升;全市摸排出“村霸”和慵懒滑贪“四类村干部”45名,全部给予了组织处理。2018年,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28.1%,2019年一季度,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29%,全市社会治安持续向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辐射带动效应初步显现。

  曲靖市扫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曲靖市创新“1+4”线索摸排模式,开展“四大专项行动”,深挖彻查“染红”“漂白”“潜水”等企图隐身变色、躲避打击锋芒的黑恶势力,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建立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排联审制度,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105人,从村(社区)干部队伍中清理出去。对110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进行整顿,共查处涉黑涉恶党员和干部42人。

  典型案例 租用仓库囤放盗窃柴油15人团伙被判刑

  经寻甸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刘某红夫妇租用仓库用于囤放、销售盗窃得来的柴油谋取利益;被告人刘某红长期参与盗窃柴油,并负责邀约、组织他人实施盗窃,形成了以刘某红、陈某为核心的团伙犯罪,该团伙实行盗窃柴油、屯油、收购、销售“一条龙”,引发昆明、寻甸等多地区长时间货车司机对柴油被盗的恐慌,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寻甸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刘某红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对被告人梁某美等人分别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和并处罚金刑。

  抢劫、寻衅滋事、盗窃会泽一恶势力团伙横行乡里

  2017年11月以来,缓刑考验期内人员蒋某兵、梁某龙,刑满释放人员张某,钱某龙、李某、杨某、杨某海、李某云、刘某柱、肖某经常纠集在一起吸食毒品,为非作歹,形成以蒋某兵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在会泽县待补镇待补街及周边有分有合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吸食毒品,多次采用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的毒品“小马”,其中有三次是入户抢劫,一次持刀杀伤被害人钟某某,所得毒品用于团伙成员吸食或由蒋某兵贩卖。为获取钱财,采用暴力并持刀威胁对他人实施抢劫两次。被告人蒋某兵插手民间纠纷,邀约他人持射钉器改制枪对农民工进行恐吓。以自己帮助朱某某打架受到司法机关处理为由,多次向朱某某索要钱财,在被拒绝后,邀约他人对朱某某实施殴打。强行入股经营抓烟机,未得逞即邀约他人砸坏抓烟机并取走全部香烟。被告人杨某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两次,盗取财物1200元,并在被害人家居住多日,食用了被害人家价值680元的火腿、大米。被告人蒋某兵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扰乱该区域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会泽县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蒋某兵等十名被告人,根据所参与实施的犯罪事实,以抢劫罪、贩卖毒品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二年六个月,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蒋某兵被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张某被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云南网)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