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表及里,优化机制夯基础 健全制度强保障。研究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十百千万”工程的工作方案》《迪庆州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和建立第三方调解组织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迪庆州司法局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迪庆州关于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实施“以案定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迪庆州诉源对接实施办法》完善和规范了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运行程序。 强化培养增能力。印发《迪庆州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和作用发挥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了十条任务措施,把人民调解员纳入“法律明白人”培养范围。并通过开展结对帮带、集中培训、参与法治实践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能力水平。2024年上半年,全州共培养人民调解员714名成为乡村“法律明白人”,组织“法律明白人”参与线上学法1000余条,参加线下各类法治培训126场次,配合完成法治需求收集50余条,开展基本法律解答、救济途径指引120余次。 科学激励增活力。按照“谁调解、奖励谁”的原则,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工作,对全州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案件,按照调解纠纷的难易程度分简易、一般、疑难、重大四个等级进行分类奖补。2023年以来,全州“以案定补”案件2169件,发放补贴358550元。 “闻”声而动,源头防范早介入 抓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源头预防、源头治理、主动排查、主动化解原则,组织动员广大调解员,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作用,按照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万家”人民调解专项行动。全州226个人民调解组织,1983名人民调解员积极发挥作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州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761件,调解成功1739件,成功率98.7%。 做好重点人员服务管理。积极发挥司法所职能,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等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动态排查相结合,持续做好涉“两类人员”矛盾纠纷信息研判和预警工作,准确掌握其思想动态和需求,有针对地开展法治教育,引导“两类人员”遵纪守法,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发生,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2024年上半年,我州未发生涉“两类人员”的“民转刑”案件。 “问”计寻策,创新模式提实效 健全完善调解组织网络。2023年起开展行业性专业性及第三方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全州在重点行业和矛盾纠纷突出领域成立了5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和4个第三方调解组织专家库。2023年至今,各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43件,调解成功769件。 健全完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在乡(镇)及以下,调解矛盾纠纷实行“333”(三级三次调解法)工作机制;在州、县(市)两级调解矛盾纠纷实行“321”(分级分层调解法)工作机制,全州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渠道得到进一步拓宽。初步形成了条块结合、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调解工作格局,为推进平安迪庆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切”中要害,精准防化稳大局 深化宣传培养法治观念。结合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多层次、多形式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政策法律宣讲。充分运用“迪庆普法”微信公众号和“一日一说法”“主播每日说法”等栏目(节目)即时推送法律知识和法治信息。谋划实施“2024年迪庆州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强基专项行动重大节庆专场普法”活动,将普法宣传嵌入民俗节庆,围绕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矛盾、征地拆迁、森林资源砍伐、交界地区资源利用、酒(醉)驾等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形成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观念。 加强法律服务便民利民。坚持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相结合。积极落实法律服务便民措施,以“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为工作切入点,着力推广使用藏语12348公共法律服务咨询热线、法律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云岭法务通“四张网”,持续推进州、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建成州、县、乡34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97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并配备“乡村法治通”法律服务机器人。优化调整法律顾问资源,统筹安排全州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联系群众开展法律服务,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让当事人“情绪”转化为干群“情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