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公共功能完善提升行动计划 |
牵头领导:杨正义
总牵头单位:州规划局
主要责任单位:各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州级各相关单位和部门。
目标任务:通过实施此计划,以建设“美丽迪庆、宜居城乡”为主题,按照“做优县城、做特乡(镇)、做美农村”的要求,与加快推进全州城镇化工作结合起来,使居民生活质量得到较大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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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治安秩序整治行动计划 |
牵头领导:和振东
总牵头单位:州公安局
主要责任单位:各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州级各相关单位和部门。
目标任务:通过实施此计划,落实依法治藏方略,使“平安迪庆”创建活动得到有效推进,治安秩序得到有效改善,群众和游客的生命财产得到安全保障,社会秩序更加和谐稳定,切实打牢长治久安坚实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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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旅游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 |
牵头领导:常务副州长
总牵头单位:州旅发委
主要责任单位:各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州级各相关单位和部门。
目标任务:通过实施此计划,依法严厉打击旅游市场存在的各类违法经营活动,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净化旅游市场环境,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水平,打造和谐的旅游发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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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乡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计划 |
牵头领导:杨正义
总牵头单位:州住建局
主要责任单位:各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州级各相关单位和部门。
目标任务:通过实施此计划,把依法治藏的理念体现到城乡治理的各个方面,提高城乡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使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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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城乡交通秩序整治行动计划 |
牵头领导:和振东
总牵头单位:州公安局
主要责任单位:各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州级各相关单位和部门。
目标任务:通过实施此计划,使城乡道路交通网络完善、车辆停放整齐规范、道路交通畅通无阻、交通站点管理有序、车辆行人遵章守纪,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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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生态环境整治行动计划 |
牵头领导:蔡武成
总牵头单位:州环保局
主要责任单位:各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州级各相关单位和部门。
目标任务:通过实施此计划,深入实施“生态立州”战略,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使城乡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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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路域环境整治行动计划 |
牵头领导:常务副州长
总牵头单位:州交通局
主要责任单位:各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州级各相关单位和部门。
目标任务:通过实施此计划,完善公路管理法规及制度体系、规范建设和管理行为,改善路域环境,全面优化公路沿线两侧、旅游景区景点沿线及周边的环境,使全州公路得到全面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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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提升行动计划 |
牵头领导:杨正义
总牵头单位:州住建局
主要责任单位:各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州级各相关单位和部门。
目标任务:通过实施此计划,按照“城市园林化、道路林荫化、郊区森林化、庭院花园化”的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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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寺院环境提升改善行动计划 |
牵头领导:张卫东
总牵头单位:州委统战部
主要责任单位:各县政府、州级各相关单位和部门。
目标任务:通过实施此计划,与全州正在开展的和谐寺院创建活动相结合,不断改善寺院基础设施、生活环境和治安环境,全面提升我州寺院管理整体水平,改善僧尼居住生活环境,营造整洁、安静、祥和的寺院静修之地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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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 |
牵头领导:分管副州长
总牵头单位:州监察局
主要责任单位:各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州级各相关单位和部门。
目标任务:通过实施此计划,全面提高政府机关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努力在全州营造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为民务实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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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群众文明素质提升行动计划 |
牵头领导:鲁永明
总牵头单位:州文明办
主要责任单位:各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州级各相关单位和部门。
目标任务:通过实施此计划,达到城乡居民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升,社会风气日趋良好,人文环境大为改观,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民生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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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提升行动计划 |
牵头领导:和振东
总牵头单位:州政府法制办
主要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目标任务:通过实施此计划,逐步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责、权、利相一致的工作运行机制,形成长效、规范、科学的管理机制,实现市容市貌高效能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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