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急处置 (一)关注疫情变化。一旦所在区域发生本土疫情,要严格实施师生员工体温检测、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措施。校园出现病例后,视情况采取班级停课、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二)遵守处置流程。教职员工或学生在家中或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后到医院就医,不得隐瞒病情。学生家长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教职员工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和校卫生室,通知学校医务人员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并做好就医结果追踪和登记。未设置卫生室的学校,应当就近联系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处置并做好登记。发生在校内时,学校应配合疾控机构做好环境消毒和检测工作。 (三)启动应急机制。如教职员工、学生及其家长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学校应在疾控机构指导下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和终末消毒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报告、及时就医。按照属地疾控机构要求做好终末消毒。学校应配合做好病例或者密切接触者的心理安抚和学业辅导工作,并做好学生隐私信息保护。师生员工病愈后,返校时要对其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