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所以,只要教师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就有权享受年休假,但教师当年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就不能再享受年休假了。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教师当年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学校应当安排补休。 (来源:州委普法办) |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所以,只要教师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就有权享受年休假,但教师当年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就不能再享受年休假了。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教师当年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学校应当安排补休。 (来源:州委普法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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