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条款要说清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13 10:27:21

经试用期考察,小王被某酒店录用为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她未加细看就签了字。结果发放工资时发现只有2000元,跟用人方口头承诺的工资标准相差甚远。小王找到老板理论,后者拿出劳动合同,称工资条款中明确约定“工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当时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就是每月2000元,其发放工资的标准符合约定。小王这才发现该工资条款约定并不明确。

说法:劳动合同中最重要的约定莫过于工资条款。对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工资与其收益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或在订立合同时粗枝大叶,则可以增大升降劳动者工资的随意性。因此,用人单位通常会采用格式化的合同范本,但在工资条款处进行修改,将工资条款笼统规定为“参照有关国家发放工资标准或公司工资有关规定执行”。这样“模糊处理”后,用人单位就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伸缩自如”,发生争议后则拿出上述条款作为“挡箭牌”。鉴于此,职场新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做到尽可能详细、具体,比如劳动报酬,要写明工资标准、支付周期、支付方式等内容。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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