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家小孩从35楼扔下一个矿泉水瓶,致使原告七旬阿婆受惊摔倒,造成十级伤残。小孩应依法承担相关责任,赔偿相应损失费和精神抚慰金。最终法院宣判被告支付各项损失以及精神抚慰金9万余元。 民法典1254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来源:州委普法办) |
被告家小孩从35楼扔下一个矿泉水瓶,致使原告七旬阿婆受惊摔倒,造成十级伤残。小孩应依法承担相关责任,赔偿相应损失费和精神抚慰金。最终法院宣判被告支付各项损失以及精神抚慰金9万余元。 民法典1254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来源:州委普法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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