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说假话遭到制裁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20 09:18:41

在一起民间借贷诉讼中,林女士明知自己借款属实,借条上书写的内容乃至签名均是自己的笔迹,但在法院开庭或审理时却一口否认。无奈,对方只好就笔迹申请司法鉴定。经两次司法鉴定,且结论均明确肯定系出自林女士之手后,林女士继续在法庭上撒泼否认。直至被法院罚款3万元、拘留10日,林女士才悔恨当初。

法律规定:当事人的陈述是证据的一种,就案件事实作真实、完整的陈述,是当事人的法定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故意作虚假陈述妨碍人民法院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即其已直接将当事人故意作虚假陈述新增为妨碍司法活动之举。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对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司法活动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之对应,林女士无疑必须自食其果。

 (来源:法治安徽网)

责任编辑:泽仁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