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博士许先生在使用某App时发现,用微信或QQ账号登录该App,该App在没有提示也未经许先生授权的情况下,获取了许先生的微信好友关系,并展示在好友页面上。不仅如此,该App还同步了许先生微信账号中的性别、地区等个人信息。而许先生想删掉这些被违法收集的个人隐私信息,却发现这个App竟然没有提供任何方式来取消个人信息的授权,也找不到任何能够删除个人隐私信息的地方。 无奈之下,许先生在法院起诉了该App运营方,并提起了行为保全申请(诉前禁令),要求运营方立即停止侵犯其隐私权的行为,并立即停止在这款App上使用原告的微信/QQ账号信息以及好友关系。最终,根据许先生的申请,法院裁定运营方立即停止在App中获取用户微信账号中的头像、性别、生日、地区等个人信息以及微信好友信息的行为。 法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来源:光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