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20年4月2日,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提讯设备审理并当庭宣判了全国首例疫情期间冒充军人实施诈骗的刑事案件。 经查,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张某某因无力偿还债务,萌生冒充军人对广元市城区酒店、茶楼暂停营业情况进行检查以骗取钱财的念头。张某某以自己系广元军分区军官,在配合地方公安机关对茶馆等娱乐场所开展例行检查为由,要求在某商务酒店茶楼打牌的梁某等4人交纳1000元罚款,茶楼老板怀疑有诈遂报警,张某某被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疫情管控措施实施犯罪活动,假冒军人招摇撞骗,严重损害国家军队的形象与威信,其行为已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且张某某具有前科,依法酌定从重处罚。在归案后,张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利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作案使用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常服、臂章、胸牌等作案工具依法上缴国库。 法律链接:《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