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海,系金雨空放贷款公司负责人。2013年3月,韩某海经管某永介绍进入信而富公司从事小额贷款业务,后晋升至该公司部门经理。2016年8月,韩某海、曹某、孙某利用之前在放贷公司的工作经验及人脉资源,共同出资合伙对外放贷,韩某海等人依托放贷公司形成了较稳定的犯罪组织。2017年夏,韩某海给其公司起名为金雨空放。韩某海等人在非法放贷过程中,多次对逾期未还的借款人进行暴力讨债,逐步发展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为了索要欠款,多次通过非法拘禁、辱骂殴打、威胁恐吓等恶劣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还将“套路贷”手段及暴力讨债相结合,从而最大限度地牟取非法利益。2016年至2018年,该组织共非法放贷105人次,放贷金额3064400元,非法获利1131050元。 裁判结果: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以被告人韩某海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罚金人民币九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一年八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刑期。 典型意义:本案中该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壮大组织势力,扩大非法影响,致使多名群众人身及财产权利遭到侵害后,不敢向公安机关报案,严重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本案系一起典型的非法放贷、暴力讨债黑恶案件,也是该省首例涉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州委普法办 州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