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云南省某县某政府部门为完成年度考核指标任务,动起了“玩数字游戏”的歪脑筋。其中负责统计工作的刘某,本应恪守职业道德,认真指导企业实事求是地做好统计工作,却通过QQ和电话指令多家企业填报虚假统计数据,严重干扰企业独立报送统计资料。统计局执法检查组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对举报线索展开核查。在检查组到达检查企业的前一天,刘某还电话要求企业向执法检查组提供虚假情况,以此对抗统计执法检查,阻碍统计执法工作。经核查,执法检查组发现并查实刘某的违法事实。目前,该案件已办理完毕,刘某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警示】 一、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是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和法定义务。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应依法独立提供真实统计资料,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利,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抵制对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的干扰。 二、该案中出现的有关人员非法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等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影响恶劣。根据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于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由任免机关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三、虽然近年来统计的影响力不断扩大,但是仍有部门、单位、人员对统计法认识不到位,无视统计执法检查的严肃性,殊不知统计法律权威不容挑战。根据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对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对于涉嫌阻碍统计检查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由任免机关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州委普法办 州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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