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马书喜从一名普通的村干部经多方运作,逐渐成为区市政局局长,以家族势力为纽带,长期把持基层政权。一方面利用手中的公权力,以村组成员是否听话和服从指挥为标准,给予政治身份、发放工资、分包工程项目等,对组织成员进行管理控制;另一方面笼络控制组织成员,有组织地实施职务侵占、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60余起,将八堡村村民承包的土地予以流转,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攫取经济利益1490万余元。 2019年6月10日,巩义市法院依法认定马书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2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四年,没收个人全部资产。其余3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九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7月31日,郑州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着“马家帮”的“全军覆没”,其背后数十名“保护伞”也被连根拔起。 法条:该案涉及到《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 (州扫黑办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