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14年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2015年,又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庄严承诺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截至 2017 年 9 月,我国有现行有效法律 260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2016年1月,国务院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开展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政府权力边界,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 截至2017年底,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消减 44%,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迪庆日报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