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定。2006年,我国成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反腐败的国际合作得到加强。自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4.37万多件,结案63.9万多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8万多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4万多人。特别是党的十六大后,坚决查处了陈良宇等一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彰显了党中央反腐败的坚强决心。 (迪庆日报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