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纠正了1978年宪法中的缺点,内容更加完备。新宪法正确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明确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用根本法的形式对我国的根本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设置和职责等重大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新宪法的施行,推动法律建设加快步伐。六届、七届全国人大期间,共审议通过法律96部,重点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定适应现代化建设、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需要的法律。二是制定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法律。1986年,“一五”普法活动在全国展开。此后,每隔五年制定一次普法规划,法律宣传教育不断加强和深入。 (迪庆日报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