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是第一个在中国大地上高举马克思主义火炬的先进知识分子,他把光明带进了封闭、落后、蒙昧的旧中国。1919年,李大钊主编的《新青年》6卷5号开辟了“马克思主义研究专号”,在这一期和其后的6卷6号上,连载了李大钊撰写的《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一文,充分肯定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地位,称其为“世界改造原动的学说”。他系统阐述了唯物史观、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强调阶级斗争学说“恰如一条金线,把这三大原理从根本上联络起来”。这是李大钊对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广泛传播所作的重大贡献,他也被信仰马克思主义的青年视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的精神领袖。
1920年2月,为躲避北洋政府的拘捕,陈独秀由李大钊护送去天津,二人在途中相约于上海、北京分别建立新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1920年3月,李大钊在北京大学发起组织马克思学说研究会。同年秋,他又领导建立了北京的共产党早期组织和北京社会主义青年团,并积极推动建立全国范围的共产党组织。李大钊对中国共产党的创建作出了至关重要的贡献。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李大钊代表党中央指导北方地区党的工作,在北方广大地区领导宣传马克思主义,开展工人运动,建立党的组织。他受党的委托,几次往返于北京、上海、广州之间,同孙中山先生商谈国共合作,为建立国民革命统一战线、实现第一次国共合作作出了重大贡献。他领导北方党组织发动群众,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反帝反军阀斗争,猛烈冲击了帝国主义势力和北洋军阀统治。
1927年4月,在反动军阀的白色恐怖中,李大钊在北京被捕入狱。同年4月28日,李大钊被奉系军阀张作霖控制的北京安国军政府特别军事法庭判处死刑,并于当日慷慨赴死,牺牲时年仅38岁。(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