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0日上午,中国人民解放军14军42师125团2营及师司令部工作人员和地方干部孙致和等进驻中甸县城,把五星红旗插上了县城中心的大龟山顶,中甸和平解放。下午,时宝庆同志率领的1营也到达县城,两路解放军会师县城。5月12日,贴出“红色公示”,宣布成立中甸县人民政府。 中甸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召开了多次政务会议。在确定县以下行政区划中,将原来的5个区改为6个区。充实了政府机构,配备了负责干部,决定暂由部队3营教导员张雄生兼任公安局长,由赵宝鹤任副局长(后任局长);刘汉勋任民政科长;七耀祖任文教科长,6月后调任尼西区长,由和鉴尧继任;丽江专署下派干部周幼承任财政科长,原县衙门工作人员冯俊任财政副科长;陈延年为县法院副院长,县长孙致和兼任县法院院长。其他政府人员待代表会召开后决定。大中甸区人民政府首先成立,由松耀奎任区长,夏纳古瓦、何其昌、柴长春(部队干部)任副区长。 县政府各机构成立后,7月1日至8日,召开了首次全县各族各界代表会议。会上选举县政务委员会委员,孙致和当选主任委员,刘恩、陈延年当选副主任委员,各区有名望的民族宗教界人士担任委员。11月底,县政府增设人民武装科,由丽江边防区及县政府实行双重管理。 7月中旬,各区的政府相继成立,根据省、地委“关于接管中甸的计划”指示,就土司原辖区建立政府,千总任区长,把总任干事的思路,小中甸区政府由汪曲批任区长,杨杰、恩定主任副区长;大中甸区由原大中甸千总松耀奎任区长,夏那古瓦、何其昌、柴长春(军代表)任副区长。之后,格咱、尼西的区政府相继成立。格咱由原千总七友胜任区长,原把总松银巴任副区长;尼西由原千总七耀祖任区长,独几培楚任副区长。东旺从格咱划出,定为区级办事处。原东旺头人桑察阿坚为办事处主任,先后由冯如璋、普治中、张六斤同志协助其工作,七友胜以千总身份仍管理东旺的一些重大事务。 三坝在新中国成立前属江边境,中共地下组织组建金江特区时将三坝划出金江,撤销特区后划为区级乡,由民国时期的乡长杨振华任乡长,杨国昌、和振华任副乡长。土官村设彝族乡,康金贵任乡长。金江特区原有的党委、政府机关不变,主席和近仁,副主席曹式璋、和振董、和钟杰、和煜先。至9月,全县县区两级政权基本组建就绪。在大中甸城区设立金龙、北门及仓房三街的政府,委派了街长。 其他的基层组织“属卡”仍按旧制度未变,喇嘛寺控制的“明参”也照旧存在。 为巩固和健全新生的人民政权,建立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1951年7月24日至8月9日,召开了全县各族各界代表大会,选举政府委员21人,补选刘恩为副县长,选举阿垒香尊、松耀奎、何其昌、鲁茸汪堆、汪曲批、赵宝鹤、刘汉勋等18人为政府委员,陈延年为副主任委员;向活佛、吹批、丹珍、陆金鳌等27人为委员。这样,县城内原来的23名各级土司及县境内的知名人士均参政执事,达到了省委及14军接管中甸的工作方针要求。 (胡建全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