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维盛,男,纳西族,1928年出生于维西县保和镇兰永村古宗湾村民小组。 幼时的周维盛因家境贫寒,不仅上不起学,还要经常面临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困境,如此艰苦的环境造就了他一定要走出去找饭吃的信念。1945年,17岁的周维盛被国民党抓壮丁服役13个月,后由于不愿为国民党效力加入了云南省游击队。在此期间,他到处打听民青组织,苦苦找了两年,到1947年,周维盛终于找到民青组织并顺利成为一名民青成员,并加入边纵七支队,担任通信员。1950年,转任二野十三军辎重团团部联络员。因没有文化,同年,他参加了十三军教导队学习班,1951年,担任了六十五军警卫营二连班长。 抗美援朝战争期间,周维盛跟随志愿军赴朝参战,1953年4月,在备战中,他积极带头挖工事,在他的带领下,别人挖70公分,而他带领的班挖了90公分,破了全连的最高纪录。在帮助政治部挖洞时,充分汲取其他连队的经验,即使双手刨出血泡也仍然坚持,顺利完成了开挖任务,被中国人民志愿军政治部授予记二等功两次的嘉奖。同年,周维盛在马良山战役中,带领部队防守阵地,坚决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带领全班战士学会了使用四种武器,被中国人民志愿军政治部授予记三等功三次的嘉奖。因表现积极,先后担任了六十五军警卫营二连班长、六十五军高炮团三连炮长、炮兵一七二团高炮连班长职务。1953年,周维盛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抗美援朝战争胜利后,周维盛从部队复员回地方,被安排在维西县林业局。工作期间,周维盛同志任劳任怨,想到战场上流血牺牲的战士,自己却能活着回来已经是万幸,地方工作再苦再累,他都积极作为、毫无怨言。由于功勋卓著,组织想让他当领导,但周维盛认为自己文化水平低,仅有的知识都是在部队学到的,担心文化水平低而影响党和人民的事业,从而虚心地只做了一名普通工作人员。1985年,周维盛同志光荣离休。离休后,他每天坚持看报学习,不断用学习来丰富自己的晚年生活。1995年,周维盛同志被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表彰为“为云南边疆解放事业作出突出贡献先进个人”。 (周云芳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