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光斗,男,纳西族,1913年5月生于维西县永春乡白帕村。曾任中共地下党领导下的滇西北游击队三支队副队长;滇西人民自卫军二支队四大队三中队队长;三十三团三营八连副连长;中国人民解放军14军42师126团一营连长;察隅县边防部队连长、边防工作队队长;昌都地区盐井县委副书记、县长;昌都地区农牧局局长等职务。 和光斗由于家庭条件不错,曾在私塾里读过两年,后到维西县城读书。1927年8月,初中毕业后他被维西县白帕村聘为老师,1948年3月参加了滇西北地下党组织,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中共地下党领导下的滇西北游击队三支队任副队长。1949年7月,和光斗所在的游击队整编为滇西人民自卫军二支队四大队,下设三个中队,和光斗任三中队队长,并跟随和耕同志率领三中队的一部分战士绕道进入贡山县境内,迫使国民党贡山设治局长陆双积缴械投降,并歼灭了当地的地霸武装,将贡山人民从水深火热之中救出,后又迂回到叶枝的罗咩洛一带阻击土匪。1949年9月,滇西人民自卫军改番号为三十三团三营,下设七、八两个连,和光斗担任八连副连长。1949年12月,三支队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14军42师126团,和光斗任一营连长,1950年8月随14军126团进藏解放昌都地区左贡县,之后跟随部队到察隅县边防部队任连长、边防工作队队长。1955年由原126团部队转到地方察隅县解放委员会担任秘书工作及边防工作。1958年5月任昌都地区江达县县委副书记,1959年5月任昌都地区盐井县委副书记、县长,1961年4月盐井县与宁静县合并为宁静县,1961年4月任宁静县委副书记(后宁静县改为芒康县),1965年9月任昌都地区农牧局局长。从参加革命到转入地方工作,无论职位高低,和光斗同志始终践行一名共产党员应尽的职责,无怨无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968年11月,55岁的和光斗因病去世。 (周云芳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