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学礼,无以立” 司法礼仪培训走进迪庆法院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31 09:43:41


7月27日上午,迪庆中院举办了全州法院系统司法礼仪培训会,进一步规范法院法官干警的司法行为,弘扬司法文明,体现司法权威。本次培训会由礼仪培训师俸玮主讲,迪庆中院全体干警及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部分干警到场参训,维西县人民法院、德钦县人民法院同步视频连接参加本次培训。

"礼”是一种约定俗成相对的行为。古人说:“不学礼,无以立”,礼仪是一种律己、敬人的行为规范。随着法制时代的到来,文明的司法礼仪和司法活动显得尤为重要。司法礼仪,是指司法活动的主体(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参与司法活动的官员、旁听人员等)在司法活动中所应当遵守的礼节、仪式和其他交流与行为的态度和方式。法官是正义的化身,法官的行为与态度直接影响司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官职业形象。司法礼仪的规范可以提高法官司法公正的形象,树立法律的神圣感和权威感,促进人们对司法的尊重。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应当通过一定的礼仪形式来实现。加大对司法礼仪的培训力度,是目前法官队伍的现状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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