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通知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10 10:00:38

各县(市)文明办,民政局,开发区管委会:

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新时代村民自治和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实现乡村振兴,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根据《云南省文明办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通知》(云文明办〔2018〕13号),州文明办、州民政局决定在全州组织开展新一轮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按

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顺应农村群众对物质和精神需求的新变化新期盼,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创新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新时代迪庆乡村全面振兴凝聚强大正能量。

(二)基本原则

合法性原则。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村民之间、村民与集体的关系,不得妨碍和侵犯他人、集体、国家的利益。

价值性原则。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修订完善的全过程、各方面,引导村民树立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观念,自强自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

主体性原则。尊重村民主体地位,集中村民智慧和力量,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体现村民共同意愿,回应村民诉求。

实效性原则。要树立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增强村规民约的实效性,确保村民乐于接受、便于执行,落地见效。

二、修订完善的主要内容

村规民约是村民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

际共同商议制定,每个村民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必须遵守和执行的行为规范。在修订完善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遵守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内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是制定村规民约的重要依据,村规民约规范的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主要有:全体村民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心向党、感恩党、听党话、跟党走等。

履行法律义务的内容。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村民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比如,全体村民要遵纪守法,要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维护民族团结,响应国家号召服兵役,爱护公物,不搞非法活动等。

维护生产生活秩序的内容。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是制定村规民约的必要内容,大致包括:全体村民要搞好生产、发展经济,保护水利、电力和通信设施,合理用水用电;不散养家禽家畜、不乱搭乱建棚舍;爱护森林草场、保护水源,爱护道路、保护耕地等。

维护社会治安的内容。加强村域社会治安是建设平安乡村的系统工程,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要涵盖:全体村民要自觉维护社会治安,不涉黄、不赌博、不吸毒、不偷盗,不造谣惑众、不拨弄是非、不打架斗殴、不寻衅滋事等。

保护生态环境的内容。村规民约要引导村民树立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意识,搞好环境绿化美化亮化,不乱砍乱伐、不乱挖乱采。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垃圾分类,房前屋后无垃圾、无污水、无杂物堆积;养成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等。

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村规民约要充分体现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主要包括:热爱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讲文明、讲礼貌、讲诚信,不缺斤少两、不以次充好,公道正派、崇德向善、拾金不味;尊老爱幼、不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团结互助、帮助困难户;遵守国家殡葬改革政策规定,文明祭祀,不散埋乱葬;学习科学、文化,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客事小办或不办;勤劳致富、撸起袖子加油干,自觉摒弃好逸恶劳、等靠要、虚报冒领、互相攀比等错误思想。

三、修订完善的程序

广泛动员。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要精心安排、广泛动员,做到家愉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村不漏组、组不漏户。

拟定初稿。组织党员、乡贤、村民代表成立起草小组,拟定本村村规民约初稿,由村“两委”研究后征求意见。

公示修改。将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根据村民意见建议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村规民约草案。

审核把关。及时将村规民约草案报送乡(镇)党委、政

府审核把关,并向村“两委”反馈修改要求。

表决通过。召开全体村民或农户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村

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半数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有三分之

二以上的农户代表参加,经与会人员过半数通过方能有效。

表决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并公布表决结果。

公布施行。村规民约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村“两委”及时将村规民约张榜公布,在村级公共活动场所规范上墙宣传,并印制成册分发到户,同时报乡(镇)党委、政府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是实施乡

村振兴战略、完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的要求。因此,各级党

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抓好实施,做到村村寨寨全覆盖。要坚持县(市、区)主导、乡(缜)统筹、村为主的原则,坚持领导联片、干部包村,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二)要符合乡村实际。村规民约不在于内容有多全、

文字有多美,而在于切合本村实际、突出本村特色、群众普遍认同。所以,要围绕村民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负责地修订完善好村规民约,让村规民约与村情民意紧密结合、高度契合,做到精准施策、一村一规、条条可行,村规民约在醒目位置上墙,保持整洁规范。香格里拉市要按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17年版)》,督促各村(社区)及时修订完善好村规民约,在村内醒目位置张贴,保持整洁规范,并认真遵照执行。

(三)要进行广泛宣传。要让全体村民知晓并积极参与到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中来,把修订完善的过程作为宣传、动员、统一思想的过程。村规民约表决通过后,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既利用标语、橱窗、小广场大喇叭等传统方式进行学习了解,又通过移动客户等新媒体平台广泛传播,让村民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熟知、在潜移默化中认知认同认可,形成遵守村规民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要做好监督执行。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监督村规民约的执行,处理处置违规违约的现象。村干部和党员要带头遵规守约,如有违规违约的要照规并及时处理,形成干部党员带头、村民群众自党,相互监督、齐抓共管的良好风尚。

请各县(市)文明办、民政局于今年11月20日前,将组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工作的情况,同时选取当地3-5个相对较好的村规民约并附该村介绍(含村情、经济社会发展

等情况),以书面(电子版)形式报送州文明办、州民政局(联系人:州文明办张宏军,电话:8229605,13988731357,电子邮箱:335496321@qq.com;州民政局和毅雷,电话:8223998,13988787607,邮箱:410584183@qq.com)。

迪庆州文明办 迪庆州民政局

2018年9月20日

抄送:州文明委主任、副主任

迪庆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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