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时代好少年”评选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28 11:57:10

各县(市)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关工委:

根据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关于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州确定于2018年在全州未成年人中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并在“六一”前评选命名一批迪庆州“新时代好少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和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以及州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全州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强化教育引领、实践养成,广泛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的青少年典型,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州文明办、州教育局、团州委、州妇联、州关工委,成立迪庆州“新时代好少年” 推荐评选宣传小组。

组  长:周建芳   州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副组长:蜂志诚   州教育局副局长

        雪  梅   团州委副书记

        孙红梅   州妇联副主席(主持工作)

        张文英   州关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普自林   迪庆日报社副总编

杨秋霞   迪庆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宣传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文明办创建科,成员为主办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州级主要媒体有关负责人。

三、具体安排

1.广泛发动。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组织中小学校积极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围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锻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自强自立、创新创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争当“新时代好少年”。州级和各县(市)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青少年关注和参与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

2.推举典型。各地各中小学校要把推选“新时代好少年”作为创新德育实践、提升德育效果的过程,采取学生自荐、同学互荐,以及老师、家长和社会推荐等方式,推选表现突出的优秀代表,树立“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请州级各中学、各县(市)文明办于4月30日前分别向州文明办推荐迪庆州“新时代好少年”候选人不少于5名(推荐要求和推荐表附后)。各县(市)、州级各中学推荐上报的典型须严格审核把关,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3.发布展示。州文明办将组织评审组推选出8-10名我州“新时代好少年”典型,组织级主要媒体采取故事讲述、现场互动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其先进事迹,展示“新时代好少年”风采。并择优向省文明办推荐我州推举出来的“新时代好少年”。

4.大力宣传。对我州的“新时代好少年”典型将请州级主要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并将“新时代好少年”纳入公益广告整体宣传,制作公益广告,广为宣传展示。同时,请各地组织本地媒体做好日常宣传和季度重点宣传。各学校可利用宣传栏、文化墙、黑板报、校园广播电视、校园网等阵地,对评选活动和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

5.学习实践。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开展向“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学习事迹、点赞留言、开展班队会讨论、撰写学习体会,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知行合一、从小做起。

四、工作要求

1.摆上重要位置。州级各中学、各县(市)要充分认识宣传学习“新时代好少年”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从娃娃抓起、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具体举措,作为在未成年人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举措,摆上议事日程,精心谋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2.加强统筹协调。州文明办负责牵头协调。教育局、团州委、州妇联、州关工委发挥各自优势,将活动纳入工作安排,动员中小学校和广大未成年人积极参与。各县(市)文明办要协调教育、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组织好当地活动开展,及时按要求推荐报送本地区“新时代好少年”典型事迹,配合做好宣传展示等工作。

3. 提升活动效果。要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发挥移动终端的便利性,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要考虑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和身心特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做到有声有色、出新出彩。要做好动员、征集、展示等各个环节的宣传工作,在未成年人中形成“人人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当时代新人”的生动局面。

附件:1.“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要求

      2.“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表 

附件1

“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要求

一、推荐时间

请于2018年4月30日前报州文明办创建科。

二、人选范围

“新时代好少年”人选由各地在中小学校和社会推荐的基础上确定。各地评选的美德少年、最美少年、孝心少年、新时代好队员等,可优先推荐。推荐人选年龄范围原则上为6-18岁。

三、材料内容

1.填写“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表(主要事迹约800字),另附15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和1寸免冠彩照,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dqzwmb@qq.com(3173918443),联系电话和传真:0887-8229605。

2.申报单位为每位候选人录制一个3分钟左右的广播节目和一个3分钟左右的视频短片,刻录成光盘。纸质版推荐表、文字材料(加盖公章)和节目光盘一起邮寄至州文明办。 

附件2 

“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表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民族

 

 

照片

父亲

 

工作单位

   

职务

 

母亲

 

工作单位

   

职务

 

学校

 

班级

 

班主任姓名

 

联系方式

 

 

 

 

 

 

 

 

所在学校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县市文明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州文明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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