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文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省宣传部长会议和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未成年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云南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部门的安排和要求, 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州教育局、团州委、州妇联、州文联等部门在全州开展2018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安排 1.统一征集作品。3月21日至5月20日,各县(市)文明办积极协调教育、共青团、妇联、文联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要求推报一批优秀童谣至州文明办,由州文明办报至省文明办思想道德建设处,再由省文明办统一推荐到人民网、中国文明网优秀童谣征集系统中。 2.广泛征集作品。3月21日至5月20日,社会各界可通过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网民举荐的方式,登录人民网、中国文明网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专题页面投稿。专题页面网址为:“http//dangjian.people.com.cn/GB/136058/416131/index.html”。 3.各县(市)文明办要会同教育局发动各中小学积极参与,收集流传于民间的少数民族童谣。州文联要在各协会中开展童谣征集活动,广泛动员协会会员参与童谣作品创作。 二、征集作品要求 1.作品主题。重点征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风采的童谣作品,特别是体现新时代好少年新风貌、新姿态,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优秀童谣。 2.作品标准。主要征集文字作品。1童谣要篇幅简短、语言活泼,音韵明快、朗朗上口,健康向上、通俗易懂,富有童趣、体现时代气息。2童谣必须是原创作品,原则上为新近创作,作者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已在往届全国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中获得推广的作品不再推荐。 三、全国评选安排 1.进行初步筛选。组成有相关专业的大学生和小学、幼儿园教师等志愿者参加的童谣征集小组,通过童谣征集系统同步对作品进行把关筛选。在童谣征集页面中开设童谣作品展示和网友互动专题,择优展示优秀作品,网友可在线点赞投票,投票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 2.组织评委评选。主办单位组建新的优秀童谣评审委员会。6月上旬,评委会对童谣征集小组筛选的作品进行初评。 3.确定获奖作品。7月,根据评委会评选和学生评议情况,最终确定优秀童谣一等奖10首,二等奖10首,三等奖20首,优秀奖30-40首。征集活动设立优秀组织奖,表彰在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中积极组织参与活动的单位、组织、机构。 四、组织优秀童谣展示推广 7月,人民网、中国文明网发布获奖优秀童谣再创作公告,发动文艺团体、大中小学校,网络媒体等专业力量广泛参与,将获奖优秀童谣编排成歌谣、少儿歌曲,制作成动漫、音视频节目。8-10月利用人民网优秀童谣音视频征集系统,征集各地统一组织制作和社会力量自主制作的优秀童谣动漫和音视频节目。 五、组织工作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丰富少年儿童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举措。各县(市)文明办要高度重视,把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纳入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积极协调教育、共青团、妇联、文联等部门和单位,精心制定方案、做出统一部署,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推动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扎实开展。 2.做好统一推荐。各县(市)文明办要充分发挥教育、共青团、妇联、文联等部门和群团组织的优势,组织专业作家和学校师生创作一批优秀童谣作品,推荐到州文明办创建科,由州文明办上报省文明办思想道德建设处,再由省文明办组织评选统一推送不少于20首到人民网优秀童谣征集系统。同时,做好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的宣传,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3.规范提交作品。各县(市)文明办和童谣创造者均要按照征集启事要求提交作品。作品严禁抄袭,提交时需提供作者真实姓名、所在地、职业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全国、省活动主办方有权使用、出版获奖优秀童谣。 请各县(市)文明办,州级各部门于2018年5月20日前将征集到的童谣报州文明办,州文明办联系人:张宏军,联系电话:0887—8229605,邮箱:33549632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