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新的历史使命赋予了政协提案工作更高要求。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提案在拓展协商民主渠道中的重要载体作用,着力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献计献策。 ⑴要紧扣三个重点,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着力 围绕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这一重点,不断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和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以及中共云南省委、中共迪庆州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充分认识提案办理协商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的重要载体作用,切实增强用提案的方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州委、政府中心工作这一重点,用提案的方式将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充分聚焦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东部藏区辐射中心的发展建设上来,多点发力、各方出力、共同给力,为大力推进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建设献计出力。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这一重点,将提案提出、办理、服务的落脚点落实到人民群众最需要、最管用和最见实效的地方,充分发挥提案在解决民生问题中的重要作用。 ⑵要完善三项机制,在提高提案质量上着力 进一步健全完善学习培训机制,通过集中授课与开阔视野相结合、实地观摩与互动交流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委员提案撰写能力和履职能力。健全完善委员活动机制,继续积极组织委员开展调研、视察、座谈等活动,坚持在州政协常委会上邀请州政府领导及州级有关部门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努力为委员知情明政拓展渠道,引导提案者选准党政所急、群众所盼、自身所长的问题,深入调研,加强协商,切实增强提案的针对性和意见建议的可操作性。健全完善提案沟通修改完善机制,对立意可行但问题不明确、建议不具体的提案进行补充完善和规范,对不符合立案标准的转为社情民意信息处理,进一步优化提案结构,努力实现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个人提案向集体提案和委员联名提案转变、由反映个人问题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转变。 ⑶要破解三个难题,在提高办理质量上着力 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政协三方协作,完善共同交办提案机制,科学确定提案承办单位,着力解决提案交办难和“回娘家”的问题。探索提案办理协商与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等其他协商方式配合推进机制,在重点提案办理、热点提案落实、难点提案推进上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协商工作,不断提高提案采纳落实率,着力解决提案落实难的问题。组织开展重点难点提案回头看活动,加大对计划解决的B类提案续办续复的跟踪力度,推动提案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着力解决提案办理“重回复、轻落实”的问题。 ⑷要加强四个沟通,在提高服务质量上着力 加强与委员的沟通,积极引导委员科学选题,深入调研,多提立意新颖、建议可行的精品提案;继续广泛征集并编印《提案参考目录》,让委员了解提案的选题及提出建议的特点,为委员提出更符合规范要求的提案提供参考。加强与州委、政府的沟通,将提案办理纳入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完善提案办理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和完善台帐制度,逐步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加强与提案承办单位的沟通,探索建立办理协商会制度,推动“提” “办”双方沟通情况、增进共识,为提案办理落实营造和谐的氛围,力争真正做到委员提了、部门办了、人民群众得实惠了。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跟踪报道热点、难点提案的协商办理情况,使提案工作在电视上有影、电台上有声、报纸上有名,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大力支持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化办公手段开展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效率,积极探索提案网上公示、网上评议、办理公开等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