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施学群 实习生 饶浩楠) 8月30日上午,杨某与香格里拉某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相邻采光、日照纠纷抗诉一案在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再审。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学红担任此案审判长并作为主审法官。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凯石根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依法出庭履职,这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州法检“两长”首次同时出庭依法履行职责。 为审理好此案,开庭前,迪庆州法检“两长”仔细查阅卷宗材料,认真开展调查,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8月29日上午,袁学红同本案合议庭成员到现场实地勘验,走访当事人。下午,袁学红组织双方当事人听证并做调解。 庭审中,在审判长袁学红的主持下,庭审依法、规范、有序进行。王凯石检察长就杨某与香格里拉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相邻采光、日照纠纷一案的抗诉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做了详细陈述。 据了解,被申诉人香格里拉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申诉人杨某住宅南侧建房,对申诉人冬季日照形成遮挡,申诉人日照采光权受到侵犯。该案件先后经过一审、二审,此次开庭审理是由省高院指令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再审。审判结果择日宣判。 审判长严格法律程序开展庭审活动,认真组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合议庭法官认为,自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来,迪庆中院在落实院(庭)长办案已形成常态化,院长带头承办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州检察院检察长同庭审理再审案件,这是落实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有力推动常态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扎实推进工作的体现。 参加本案庭审的州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认为,此案件涉及日照采光权贴近民生。庭审活动,州法检“两长”同时出庭履职,这在迪庆州法检办案历史上属于首次,为法院和检察院法官、检察官办案起了示范作用,也为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落实起到带头作用。 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办案,是顺应“院(庭)长审案常态化”的司法体制改革,落实院(庭)长带头示范、亲自审案,将工作重心向审判执行工作倾斜的要求,让每一位院(庭)长回归审判一线,重执法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