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全面推行河长制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21 15:26:02

茶忠旺作动员讲话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永基卓玛 胡志琳 ) 6月14日, 迪庆全面推行河长制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动员、安排部署我州河长制工作,确保2017年底我州与全省一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州委副书记、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茶忠旺作动员讲话,州委常委、副州长李燕兰主持会议,州委常委、副州长刘新生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江河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全国面临一系列水安全突出问题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对河湖水系管理与保护将产生重大和深刻的影响,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凝心聚力、合力攻坚,结合实际,扎实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确保河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要按照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湖美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六个原则,实现“四大目标”。各级各部门要明确目标,细化措施,高标准严要求加快推进河长制全面实施,一要强化红线约束,确保水资源永续利用。二要落实空间管控,构建科学合理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格局。三要实行联防联控,破解水污染防治难题。四要统筹城乡水域,建设水清岸绿的美好水环境。五要注重系统治理,永葆江河湖泊生机活力。六要严格执法监管,维护良好河湖管理秩序。七要建立水质倒逼机制,强化技术管理和检测分析体系。

会议要求,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和监督考核,广泛汇聚全社会力量,形成保护河湖的强大合力,确保河长制工作真正落地,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层层责任。要建立以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河长制领导小组及四级河长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河长要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履行好组织领导职责。二要强化机制创新,抓实重点整治。要建立河长制联席会议、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工作督察、验收等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完成任务。三要强化资金保障,创新投入长效机制。四要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追踪问效。要全面建立州、县(市)、乡(镇)三级督察体系,全面加强督查巡查力度,实行分级差异化考核,建立各级责任考核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五要强化氛围营造,形成强大合力。

会议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贯彻此次会议精神,切实把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搞好搞扎实,努力开创我州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新局面。一要做到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各级各部门要迅速集中精力、明确任务,及时、准确地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所有党员干部中,确保全州上下思想上高度统一、行动上步调一致,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要把握方向、周密部署。全州各县(市)及开发区要把握原则,按《迪庆州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时间表启动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方案,严密周到部署。三要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目标要求,上下配合,全方位协调推进,做到明确责任,特事特办,强化落实,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圆满完成。

州委和州政府分管领导、副秘书长,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室以及州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开发区党委、政府相关领导,县(市)直属机关、开发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在县(市、区)分会场参加会议;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参加各乡(镇)分会场。

责任编辑:实习生 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