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检察院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30 09:34:37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施学群 通讯员 饶浩楠) 2016年6月以来,迪庆州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迪庆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官职业保障、建立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体制等改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各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州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杨文科介绍,按照国家司法改革相关要求,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及各县(市)4个试点院成立司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负责司法改革全面工作。州检察院带头推进司法改革并认真督促指导各县(市)检察院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对现有检察官任职情况、三年平均办案数、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的能力、个人发展意向、思想政治情况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摸清底数;对现有检察人员基本状况、工资等作了认真清理核算,核查员额配置、人员分流、职业保障投入等有关改革的重要事项。制定《迪庆州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检察工作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同步协调发展的基本思路,根据迪庆实际,申请成立环境资源检察处,探索建立办案组、随机分案、重大案件指定办理、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制度,推动司法改革工作创新发展。

2017年5月初,召开全院司法责任制全面启动动员大会,制定一系列制度,把员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到办案部门,全面实施员额检察官加检察官助理的办案模式,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启动运行。

全州两级检察院整合优化内部机构及办案组织,实行“扁平化”管理,减少行政审批层级,简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工作流转速度和运行效率。州检察院将原20个内设机构整合为反贪局、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民事检察部、检察监督部等10个部。各县(市)检察院根据人数将原17个内设机构统一整合为5至6个部。

全州两级检察院通过公开考试、考核、党组审定,并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核确定了首批入额检察官60名,入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到办案业务部门、一线司法办案岗位,院领导也编入一线办案组,体现了入额检察官均必须办案的改革思路,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检察官权限配置完毕并试运行。

制定检察官岗位设置及责任制职权配置工作办法。在职权配置中坚持分层配置、权责一致、职权法定、依程序授权原则。细化检察官权力清单,制定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责规定及管理办法,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直接办理案件的规定,检察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及员额检察员退出机制,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认定和追究。

7月下旬,州检察院完成20名书记员及辅警聘任制人员招录工作,有效缓解人员不足的问题。

责任编辑:实习生 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