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位于青藏高原南延部分横断山脉腹地,金沙江、澜沧江上游,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境内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面积占全州总面积的47.4%,生态保护重要性不言而喻。由于迪庆森林曾遭受“大跃进”毁林炼铁、上世纪60年代毁林开荒、特别是70年代国家森工企业过度开采等三次重大采毁,境内植被受到破坏,水土流失严重,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澜沧江沿岸的德钦、维西县城,曾经遭受严重的泥石流威胁。山高、坡陡、高寒,植被恢复难度大,生长期长,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突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城乡垃圾等对环境的污染加重,生态保护面临的压力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重建的任务十分繁重。 一、我州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情况 迪庆生态环境有着特殊性,主要特点是资源富集、物种丰富、环境多样、生态脆弱。根据这些特点,现阶段我州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是做好保护,为此,从“加强保护、提高认识、森林防护”三个方面全力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一)狠抓落实,严格做好环境保护 一是强化环境监测及监察执法。扎实做好国控、省控地表水例行监测、污染物总量控制监测等各项监测任务,为各级政府行政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有力的科学支撑。按照分片区“网格化”管理模式,落实监察任务到人,对辖区环境问题作出迅速反应,消除污染隐患,避免污染扩大化,减少环境污染投诉。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巡查等方式对重点建设项目多批次督查,对区域重点污染源、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和一般污染源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常规检查。对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严肃处理。 二是扎实推进防污治污和减排工作。全面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全面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深入推进“数字环保”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执法、辐射监管以及环境信息发布等环保重点业务工作提供平台。严格按照重点企业核定的减排任务,继续强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0.7%。重点加大对全州城镇污水处理厂督查力度,进一步在提高污水进水量、进水浓度和管网建设上下功夫,城乡“两污”处理设施、城市地下管廊、棚户区改造、城市绿化等工程建设力度加大。加强铁合金、水泥等行业的污染减排,提高重点行业减排效率。规范资源开发利用,出台资源管理办法,全面完成小水电项目清理,积极推进小矿山清理整顿工作。深入整治城市面山、城乡土地违法占用行为。 (二)多措并举,切实提高生态意识 一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系列创建工作。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迪庆生态州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和《州人民政府关于迪庆州生态创建实施方案》,把创建生态乡(镇)和生态村作为推动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强化责任措施,大力实施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城镇、生态文化、生态旅游、生态家园建设,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 二是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紧紧围绕“严格实施主体功能区划、建立生态红线管理制度、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4个较难方面内容加强调研,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凝聚共识,制定工作进度表和线路图,有序开展生态补偿机制改革。 三是促进群众意识提高。通过创新宣传模式,利用社会宣传、企业宣传、媒体宣传等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迪庆日报、迪庆广播电视台、七彩云南保护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意识。 (三)紧盯重点,全面抓好森林治理 一是严格做好森林防护。在继续加强天然林、天然草场等保护的同时,着力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全年野外禁火,进一步严格森林管护制度。通过加强林地保护管理、森林限额采伐管理、木材流通管理、森林行政执法等工作,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全力推进薪炭柴替代能源工程、云南藏区供暖项目和天然气管道项目,香格里拉天然气站实现开工建设。 二是努力做好森林建设。在抓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污染治理等工程建设的同时,制定出台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大力实施植树造林五年行动计划,在全州范围内大规模开展义务植树、造林绿化活动。 二、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总体来看,我州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州委、州政府的定位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还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四个依然存在”。 一是保护生态意识淡薄的问题依然存在。群众生态保护知识欠缺、参与生态保护的深度不够、生态法治观念淡薄等问题,始终是我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最大的阻力。部分人对保护生态持怀疑态度,或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个别地方还存在人为破坏环境的行为。 二是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依然存在。经济总量小、发展水平低、发展不均衡是我州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征。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与生态保护出现冲突并留下隐患。如小水电、小矿山无序开发,乱挖滥采等现象时有发生,在经济利益面前,违法违规破坏环境的情况屡禁不止。 三是生态文明建设基础薄弱的问题依然存在。全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滞后,面临的生态保护压力大,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污染现象突出。 四是政策保障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我州森林面积大且环境脆弱,生态恢复周期长,森林管护成本大,资金缺口大。现行的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与我州森林生态价值相差甚远,难以满足公益林管护的实际需求,也不能充分体现林农的损失性经济补偿,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林农建设公益林的积极性,甚至还给林区社会产生了一些不稳定的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为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加快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要紧紧围绕我州建设全国藏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全国藏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东部藏区辐射中心的目标,按照“保护生态、建设生态、开发生态、共享生态”的建设思路,努力实现“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增强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获得感”,严格遵循四个原则、避免两个倾向、抓好六项重点工作。 (一)四项原则 一是生态优先。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构建人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格局,在确保健康发展的前提下,优先注重生态利益,不让生态让步于发展。 二是规划约束。始终坚持规划的刚性约束,设定最有益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布局。强调规划的管理和执行,既要做到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与超前性,更要做到“有规必依”。 三是制度保障。要用法律来保护生态,建立健全我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各项法规政策。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用严明的制度,严格执行、严密监督,建立健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是注重效益。大力发展绿色产业、绿色经济。在规范生态保护行为的同时,重视建立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 (二)避免两种倾向 一是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对立的倾向。一方面,存在为了保护生态而抵制发展,甚至是停止发展的想法,另一方面,存在要发展就肯定有生态代价,只有发展上去了,才能去保护生态的想法。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不是“二选一”,我们的目标是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加一大于二”。 二是理念与实际工作冲突的倾向。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反复强调生态的重要性,并提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重要理念。而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理念很明确,但落实困难、办法不多、效益不明显等问题。 (三)抓好六项重点工作 一是优化空间布局。启动制定州域国土空间布局规划,以国土空间规划布局为统领,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消耗上限,在生态红线区实施最严格的立法保护,严控各类开发行为,生态管控区实行严格的空间总量控制。在谋划空间布局时,要统筹考虑今后的发展需要和公益性基础设施需求。就基础设施建设而言,要充分考虑滇藏高速公路、滇藏铁路等计划内项目的需求,也要考虑到计划外建设项目的可能性,如五境-霞若-康普公路。 二是明确责任划分。成立州级层面的、统筹协调林业、环保、国土、水务等部门的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保护、管理、建设于一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思路,全面强化部门履职,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先行先试,走出一条生态文明建设的迪庆路子。 三是强化制度力量。加强建设生态文明的制度设计,用制度规范、约束和调节人们的行为,解决好生态文明建设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一方面,要不断完善生态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也要探索和尝试生态与效益互补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对我州已出台的植树造林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年禁火令、宅基地管理办法等,加大监督执行力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作用明显。 四是坚持种好树子。围绕建设全国藏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和“暖入户、树进城”工作,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立州之本”,深入实施“绿水青山净土”行动计划,促进生态保护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环境优化和民生改善同步提升,不断强化公民保护生态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严格按照全州植树造林行动计划,确保每年完成义务植树任务。加快推进全域绿化活动,力争各县(市)和开发区成功创建园林城市。加强水环境治理,严格水源地保护,全面落实水资源管理条例,继续加快城区河流截污和综合提升工程建设,切实做好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水资源保护工作。 五是切实管好林子。扎实推进“两江”上游国家重大生态建设工程,依法管好2650万亩森林。全力推进云南藏区供暖项目,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香格里拉、德钦、维西城区集中供暖建设。加快生态建设,切实抓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重大生态保护工程,严厉打击破坏森林的违法行为,扎实做好水土流失、石漠化防治、地质灾害治理等工程。进一步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政策激励和补偿标准,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将尚未纳入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纳入补偿范围,不断扩大有效保护面积。 六是坚决封住口子。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城乡宅基地管理办法,开展土地整治专项行动,管好用好宅基地、承包地、未建设用地,依法严厉打击城市面山、草原湿地、城乡土地违法占用行为。抓好城乡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体系建设,努力提高供水厂、垃圾场、污水厂覆盖率。继续整治城乡周边、河道两岸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行为,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提升雨污分流管道、老旧破损管道,确保城镇供排水安全。严格执行草原管理条例,坚决打击和整治草原、湿地、土地违法占用和公路沿线、城市周边破坏山体的行为。严格落实项目环评准入制度,推动低碳循环发展,推广生态技术,发展生态产业,打造生态品牌,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落实节能减排任务,加大耕地污染防治,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李裕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