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今天,迪庆州应该正确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推进绿色发展。 一、科学制定绿色发展的规划 要以被列为首批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为契机,科学制定推进绿色发展的规划,努力构建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空间开发格局、产业结构、生产和生活方式,守护好香格里拉品牌,为生态屏障夯实基础。一是要构建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体系。全面落实国家对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空间管制的各项措施,把江河源头、主要山脉、重点湿地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地区划入生态保护的红线范围;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进一步建立健全江河、湿地的管理和保护制度;科学制定产业、用地、城市建设等管控边界红线,形成科学合理的空间布局。二是构建可靠的生态环保体系。通过源头控制、过程管理、责任追究等环节,加强对水源涵养区、湿地和土壤的保护,加强自然生态修复,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三是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快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完善建设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的有关地方性法规。严格控制污染物源排放,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制定环境容量及总量控制标准,严格落实项目环保准入机制,加强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能力和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环境违法监督。 二、建立和完善符合实际的生态补偿机制 一是要明确补偿的主体和对象。迪庆州的生态补偿主体应包括国家、云南省、中东部地区、和迪庆州自身。具体补偿的方式可以分为:以国家和云南省补偿为主,中东部地区“反哺”为辅,迪庆州自我补偿为补充。补偿的对象应该有三个:迪庆州政府、当地的居民和各类生态工程建设。对于地方政府,由于被划为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势必会造成地方财政的减收,国家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形式,对减收的这部分给予相应的补偿。对于当地居民,由于生态工程建设,将会对这些居民的生产和生活产生制约,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对于生态建设,由于迪庆州生态地位的特殊性,区域的生态建设投入要高于其他地区,对于高出的这部分开支,也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补助。二是要明确生态补偿的原则。应坚持生态效益优先,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破坏者、使用者付费和保护者得到补偿的原则。三是要明确生态补偿的标准。迪庆州的生态补偿标准,要综合考虑地区的实际情况,至少应该从生态保护者的直接投入和机会成本;生态受益者的获利情况;生态破坏的恢复成本和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等几个方面来核算。四是要明确生态补偿方式。应进一步完善对口支援、多方参与、专项支持、社会捐赠、技术和教育帮扶等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 三、树立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理念 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理念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道德基础和精神依托。因此,迪庆州应该全方位地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一是要加强生态文明教育。要通过宣传教育,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地将生态文明的理念渗透到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从而增强全民的生态参与意识、忧患意识及责任意识,使其牢固树立生态文理念,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其中,尤其要抓好学校教育环节,使广大青少年从小就树立环境生态观念和环境道德观念。二是要提高生态文明意识。生态意识是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和前提,也是人类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生产与生活、开发与保护的方法和观点。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人们要有生态价值意识,要逐步形成关于生态价值的观念,也要有生态忧患意识,不能以损坏自然作为发展的代价,要热爱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积极维护生态平衡,面对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问题,不能视而不见,盲目乐观,要用科学的眼光审视自然,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力量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三是倡导绿色的生活方式。大力推行绿色的生活方式,倡导绿色消费,践行健康和节约的饮食文化,提倡勤俭节约与低碳生活相结合,逐步将积极向上的生态文化融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四是要增强生态自信。良好的生态环境是迪庆最宝贵的资源,也是最明显的优势和最靓丽的名片。我们只要守住了绿水青山就会有金山银山。因此要建好绿水青山,做好保护与治理两方面工作,着力把迪庆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生态安全主体功能区,形成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的考核机制、发展机制等生态文明建设机制。 四、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推进农业产业的绿色发展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是新世纪第14个关注“三农”的一号文件,聚焦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了底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对如何优化农业产品产业结构?如何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如何拓展农业产业链都作了具体部署,为新一轮的农业改革注入了新的动力。迪庆州作为云南四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之一,贫困程度深、贫困面广,脱贫难度大,要跟全省和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就要从根本上增强农业的竞争力,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科学推动农业产业的绿色发展,打造绿色、生态、健康的香格里拉味道。一是调整产品结构、生产方式及产业体系。一是调优产品结构,顺应市场需求:近年来,迪庆州农业出现了供给与需求严重错位的现象。例如周边大理、丽江等地的粮食、蔬菜、水果、猪肉、鸡肉等大量涌入境内市场,据调查,迪庆州农产品自给率不到10%,这说明不是需求不足,而是农产品结构极不合理,没有顺应市场需求造成的局面。迪庆州要顺应市场需求,根据区域、自然条件来合理布局种、养产业,调优产品结构,既可以提高区域农产品的自给率,也可以利用特殊的立体气候,打好时间差,利用反季节产品占据周边地区市场。调好生产方式推行绿色生产。迪庆州耕地较少,且中低产田面积比例占耕地面积的85.5%,因此,目前大规模和机械化对迪庆州来说不太现实,但是迪庆州空气好、森林覆盖率高,几乎零工业污染,因此唯有大力推行绿色生产方式,走生态、有机、无污染的路子才能有竞争力。调顺产业体系,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一方面充分利用“香格里拉”和“三江并流”品牌,借助迪庆州大力推行全域旅游的平台和契机,发挥乡村各类资源富集的独特优势,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推进农业、林业、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用绿色、生态、有机、无污染的香格里拉味道来提升和守护香格里拉品牌。另一方面,利用“互联网+”模式,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二是延伸农业产业链。延伸产业链应该综合考虑农民意愿、自然条件、市场规律、现有产业基础等因数。应该彻底改变长期以来只出售初级产品的局面,建立初加工、深加工产业链,并坚持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附加值。三是培育龙头产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至2016年底迪庆州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只有30多家,从目前的情况看,农业龙头企业主要以牦牛肉、核桃、蜂蜜、野生菌等加工等为主,与资源丰富的中药材、蔬菜、水果、蚕桑、畜禽等相关的规模以上深加工龙头企业基本上没有。由于深加工跟不上,农民只能以初级产品上市,随着数量的逐渐增多,受季节和市场饱和度影响,产品价格波动大。近年来迪庆州的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运而生并迅速发展,对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促进和支撑作用。但从整体看,迪庆州的农业经营主体普遍存在规模不大、竞争能力偏弱、机制不完善、运行不规范、经营理念落后、管理水平不高、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许多经营主体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自身积累少,与农户的联结不紧密,农业融资难,制约瓶颈多较多,适应市场经济能力明显不强。因此,下一步应该围绕市场化、组织化、专业化目标,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是打造绿色、生态和健康的农产品品牌。迪庆州要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立体气候、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民族文化,依托“香格里拉”和“三江并流”两个世界级品牌,加紧制定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技术规程,全力打造“生态、安全、优质”迪庆州香格里拉农产品品牌,着力打造和提升青稞系列产品、葡萄酒系列产品、中药材系列产品、核桃和橄榄油系列产品、玛咖深加工系列产品、特色畜禽系列产品。引导企业积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积极鼓励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采取联合、合作等方式,打造知名品牌,扩大生产规模,不断提升香格里拉特色农产品的影响力,切实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五是建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目前迪庆州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主要是合同联结利益分享机制。具体的来讲就是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等与农户之间通过签订农产品产销合同的形式实现联结,但由于利益机制不完善,签订合同也缺乏履行保证机制,合同缺乏约束力,双方利益关系不稳定,农产品价高时农民不愿意出售,价低时企业违约压价收购,双方互不信任。在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在瞬息万变的市场面前,哪一方都有可能处于弱势,哪一方的利益也都有可能受损,因此只有建立更加科学、更有活力、更有效率的利益联结机制,才能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也才能健康的推动农业产的发展。在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过程中,政府应该正确引导,在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基础上为双方搭建平台,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同时可以探索订单合同、服务协作、股份合作、价格协调与保护等利益联结机制和模式。(石海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