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8日在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袁学红 各位代表: 我代表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州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全州法院在州委的坚强领导和省高院的悉心指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州政府、州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州跨越式发展大局,树立“全省不落后,藏区走前列”的奋斗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力推进“五个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 坚持服务大局,依法维护社会稳定新局面 审判职能发挥更加充分。五年来,全州法院立足本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2016年,迪庆中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服务保障“示范区”大局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细化审判执行工作举措,更好地服务保障全州跨越式发展大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五年来,全州法院共受理案件8748件,同比2011年前的5786件增加2962 件,上升51.2%;审、执结7545件。其中州法院共受理案件916件,审、执结813件。2016年,全州法院共受理案件2856件,审、执结2174件,同比上升30.1%和19.8%;州法院受理案件345件,审、执结278件,同比上升70.9%和50.2%。 ——严打击重保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藏区稳定。五年来,全州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1555件,审结1485件;州法院受理刑事案件183件,审结171件。2016年,全州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296件,审结270件,同比下降7.7%和11.3%;州法院受理刑事案件50件,审结47件。五年来,全州法院审结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471件,为守护迪庆青山绿水、建设生态文明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强法度倡诚信,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大民商事审判力度,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藏区经济发展。五年来,全州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319件,同比2011年前的2643件增加2676 件,上升101.2%,审结4577件;州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561件,审结491件。2016年,全州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878件,审结1521件,同比上升33.3%和67.5%;州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242件,审结203件,同比上升109.8%和144.6%。 ——明法理促法治,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发挥行政审判的监督、规范、保护职能,努力实现法律、社会和政治效果的统一。五年来,全州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58件,同比2011年前的97件减少39 件,审结53件;州法院受理行政案件34件,审结32件。2016年,全州法院受理行政案件11件,审结8件;州法院受理行政案件4件,审结3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中心工作开展更加深入。2016年,州委提出在全州开展“三村七进一行动”工程,全面推进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建设。全州法院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开展 “阳光司法工程”活动,让庭审活动深入乡村、学校、军营等,同时,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扎实推进“法律知识七进”活动开展。州法院开展了寻找“雪域最美法官”活动,集中采访报道了和建香、陈章军、杨玉花、彭灿华等一批扎根雪域基层,“缺氧不缺精神、艰苦不怕吃苦”的优秀法官代表。全力做好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扶贫措施,先后为扶贫挂钩点解决扶贫资金共计150余万元。 二、 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 司法为民举措更加完善。针对人民群众新需求,州法院以建设民族特色型诉讼服务中心示范法院为契机,采取由“111346”组成的“一体化”建设模式,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努力为人民群众参与各项诉讼活动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继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配备便携式移动数字法庭,让巡回法庭实现同步录音录像、离线电子签章、及时打印法律文书等功能,为行动不便、路途遥远的群众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继开通官网、官微后,开通“迪庆法院”微信公众号,讲好迪庆法治故事,传播迪庆法治声音。香格里拉法院和德钦法院分别在普达措国家公园和梅里雪山景区设立了旅游巡回法庭,及时为涉旅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拓展司法救助,让藏区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五年来,全州法院依法缓、减、免诉讼费812156.2元,向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545000.00元。 执行工作措施更加有力。全州法院多措并举,全面加强执行工作,全面打响“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在党委领导、各方支持下,形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共治格局。2016年,全州法院完成了执行一体化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建立了执行指挥中心、数据集控中心和大案要案指挥中心,辖区三个基层法院建立了执行指挥分中心,配备了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查询系统、被执行人及财产查控系统、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远程监控指挥系统等。同时,全州法院建立了执行网络查控专用查控室,全部开通使用“总对总”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控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存款600多万元。全州法院全面推进网上评估、拍卖,两级法院已全部开通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把符合惩戒规定条件的被执行人,全部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管理系统,拓展失信被执行人曝光渠道和方式,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00余人次,迫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为解决执行难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五年来,全州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806件,执结1383件;州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24件,执结94件。2016年,全州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671件,执结375件,同比上升40.9%和40.3%;州法院受理执行案件49件,执结25件,同比上升10.3%和6.3%,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 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推动审判事业新发展 立案登记制度改革落实更加有效。自2015年5月1日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全州法院积极稳妥推进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切实做到有案必立,及时处理群众诉求,着力化解立案难问题,共登记立案2864件,当场立案率达100%,有力推动了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落实。 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更加深入。2016年,迪庆两级法院分别被列为全省第二批、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州法院态度坚决,行动迅速,严格按照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各项司法改革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将包括院领导在内的所有审判员、助理审判员纳入同一平台,参加全省法院员额法官遴选工作,全州共选出71名员额法官。全州法院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推进完善四项基础性改革。整合人力资源配置,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对审判执行业务、党政综合事务探索实行“扁平化,团队制”的管理改革,出台了保障司法责任制落实的各项规章制度,夯实省级统管基础工作,改革任务按要求稳步推进。谁办案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初步构建。同时,积极探索执行警务化等其他改革。 四、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高法院工作新动力 信息化建设推进更加有力。五年来,全州法院针对办案科技手段滞后的问题,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两中心”、“三大平台”、“四级专网”建设,为服务群众、审判执行、司法公开、政务管理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2016年,州法院的执行指挥中心向上与省法院的执行指挥中心相连,向下与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的分中心相连,并可与全州两级法院的执行车载及单兵系统相连,对现场执行可实现远程指挥、同步录音录像。州法院的大要案指挥中心可与本院的数字法庭及便携式移动数字法庭相连,做到了每庭必录。指挥中心可与看守所进行远程提讯,实现在线监督和远程接访。五年来,通过“一体化”建设,增强了藏区法院信息化建设的“硬实力”,州法院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变道超车”。在强化硬件建设同时,抓好信息化成果的运用,提升信息化运用的“软实力”。目前,州法院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基本实现了“全省不落后,藏区走前列”的工作目标。 援藏工作开展更加到位。五年来,省法院在迪庆召开两次援藏工作会议。2016年,第三次援藏工作会议在前两轮援藏工作的基础上,立足藏区实际,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物质装备、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积极推进迪庆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建设,打造藏区法院队伍建设“升级版”。明确在对口援藏工作中,加大审判业务指导力度、司法工作调研力度、法院工作交流力度。在人才智力援助上,注重法官员额编制、人才培养向藏区法院倾斜,切实把“双语法官”培养作为边疆民族地区法院队伍建设的关键一环,着力解决人才“招不进、留不住”的问题。在资金援助上,未来三年各援藏法院将计划为迪庆两级法院提供1500余万元的资金援助。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法院建设新实力 党风廉洁建设局面更加良好。全州法院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部门“一岗双责”,注重经常性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整治“四风”和“六难三案四顽症”。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大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节点和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动态监控。加大对下级法院和派出法庭的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力度,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司法廉洁。 法院建设成果更加显著。全州法院牢固树立“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理念,结合“两学一做”、“素质提升年”专项教育活动,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法官干警综合素质。高度重视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广大干警理论培训、信息技术运用培训、双语法官培训、审判技能培训等各类培训。五年来,全州两级法院共参加国家级、省级、州级组织的各类培训1080人次,先后组织法官干警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山大学、浙江大学、国家法官学院等院校进行素质提升培训,提高了广大法官干警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强化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引导和激励广大法官干警弘扬正气、坚定法治信仰。香格里拉市法院李学全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德钦县法院培楚获“全国优秀法官”;州法院陶华钧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先进个人”。8个集体和15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州法院增设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和司法技术处两个副处级内设机构,并根据执法办案需要对部分物质装备进行了更新,完成了审判大楼物业管理的社会化。通过加强法院的队伍建设和物质建设,迪庆法院迎来新的历史发展机遇。 六、强化监督工作,不断创新联络工作新举措 全州法院积极搭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平台,拓宽监督渠道,确保监督联络工作的落实开展。五年来,州法院主动邀请州内的部分全国、省、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走近法院、走近法官”的“四个一”视察月活动。2016年,州人大、州政协及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全国、省、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莅临州法院指导调研工作,再次实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法官、法院工作零距离接触,增进了解、强化互信,为法院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力促进了全州法院事业的发展。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法院工作的成绩和进步,是州委的坚强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州政府、州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州法院和广大法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由衷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差距和不足。司法体制改革与迪庆藏区法院工作实际的契合度有待强化。信息化建设虽然推进力度大,但与审执工作深度融合不够。法院编制少与案件逐年增多的矛盾十分突出。法官干警适应工作新常态的能力素质有待提高。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及2017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全州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贯彻执行省第十次党代会、州第八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按照“全省不落后、藏区走前列”的新定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聚焦执法办案,强化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为迪庆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2017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服务中心工作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服务保障全州“十三五”规划深入实施。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推进平安迪庆建设。牢固树立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类诉讼纠纷。结合藏区实际,扎实开展“三村七进一行动”工程,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着力推进“五个司法” 落实好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力打造“五个司法”的意见,改进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坚持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为民司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坚持严格司法,忠实履行职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坚持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坚持廉洁司法,严守执法办案“底线”。着力推进“五个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着力践行司法为民新举措 继续深化诉讼服务“一体化”建设成效,实现全州立案、送达工作的“通存通兑”,实现审判业务和辅助事务的“前后台剥离”,实现当事人诉讼的“一站式服务”。继续加大巡回审判的力度,让法官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继续创新监督联络方式,发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和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方便化解矛盾纠纷。 四、着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以推进司法责任制为核心,完善“四项改革”,进一步巩固“扁平化,团队制”改革成果。推动建立地方政府出资保障,法院使用管理的书记员、辅警等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模式,统筹落实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量刑规范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 五、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补齐短板,查找不足,注重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构建基本解决执行难共治格局,全力破解影响执行工作的瓶颈和障碍。探索全州法院执行警务化改革、创新执行理念、执行方式、执行体制,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六、着力推动智慧法院建设 全面推进信息化3.0版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以信息化运用为抓手,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服务审判工作、服务决策管理、服务群众诉讼、服务法官办案、服务司法公开中的作用,努力将迪庆法院建成智慧法院。 七、着力狠抓队伍建设 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教育成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举措,注重以文化人,营造迪庆法院特色文化。加强司法能力培训,提高法官干警综合素质。坚定不移地抓好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藏区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2017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州第八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开局之年,全州法院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加快全国藏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建设步伐,为迪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拓创新谱新篇、锐意进取绘蓝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件1: 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1.“全省不落后,藏区走前列”:是新一届中院党组在充分调研、结合全州法院工作实际的基础上,为全州法院确立的奋斗目标和全新定位。人无志不立、事无恒不成。这一目标定位,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内全州法院努力的方向和要实现的目标任务。 2.《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力打造“五个司法”的意见的通知》:是省高院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的要求,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发展而制定的全面加强全省法院自身建设的工作意见。《意见》围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严格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五个方面提出47条意见,对全省法院工作整体提升做出了全面系统部署,指导全省法院努力以“五个司法”的打造,全面提升全省法院工作新水平、新境界,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更好服务和保障全省跨越式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贯彻落实好“五个司法”,是加强迪庆藏区法院建设,更好服务州委中心工作,保障全州“十三五”规划建设,实现两级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3.《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服务保障“示范区”大局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服务和保障迪庆建设成为“全国藏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全国藏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东部藏区辐射中心”的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不断谱写好中国梦迪庆篇章,迪庆中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服务保障“示范区”大局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得到了省高院张学群院长的批示肯定,张院长在批示中指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各级人民法院的职责所系。迪庆中院出台的实施意见很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时代性和系统性,为全州法院服务保障大局,做好各方面工作,展示新的作为提供了依托,望精准实施,切实落实,为迪庆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4.“111346”:即一个立案庭、一个立案大厅、一个当事人等候区(含午休室、图书馆、茶室)、三个智能法庭、四个便携式移动数字法庭、六个特色工作室(民事调解室、商事调解室、多元调解室、执行调解室、律师工作室、接访答疑室)。 5.“一体化”的建设模式:即在迪庆中院建立“迪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基层法院建立“迪庆法院诉讼服务分中心”,在人民法庭建立“迪庆法院诉讼服务站”,在重点乡镇建立“迪庆法院诉讼服务点”。 6.便携式移动数字法庭:主要运用于巡回审判,它便于携带、安装和拆卸,一套设备就是一个移动科技法庭,巡回审判开到哪,科技法庭就能运用到哪。便携式移动数字法庭可以实现同步录音录像、离线电子签章、打印法律文书等功能,在迪庆这样山高路远、交通不便的地方使用,能够有效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方便人民群众诉讼。 7.四项基础性改革: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四项基础性改革,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其中:完善司法人员分管管理是“四项改革”的基础,目的是通过将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合理设置不同人员比例并实行不同的职务序列管理,促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建设。完善司法责任制是“四项改革”的核心,目的是通过对审判权、管理权、监督权进行科学配置,建立以主审法官和合议庭为核心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审判责任,最终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是“四项改革”的关键,目的是按照权责利相统一原则,建立符合职业特点,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职业保障体系,为依法公正履职提供必要职业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是指法院机构编制、干部人员管理、经费管理、资产管理等实行省级统筹,职业保障实现地方财政和省级财政对法院的分级保障。 8.“扁平化,团队制”的管理改革:迪庆中院探索审判执行业务与行政综合事务扁平化管理模式,在保持原有的庭室结构不变的基础上,设置民事行政审判团队、刑事审判团队、执行警务团队、行政综合团队、审判业务监督团队、人事管理团队六个团队,打破现有工作格局和工作模式,实行扁平化管理。探索实行扁平化管理,主要是为了抓好工作落实,做到权责明确、职责清晰,实现管理有序、管理到位,提升法院工作质效。 9.执行警务化改革:是指执行实施工作由过去的执行员负责,改为以执行员为主、司法警察协助的执行模式。其目的是增强机动性、武装性和威慑力,同时与执行工作的性质相对应,与执行工作的强度相符合。 10.“两中心”、“三大平台”、“四级专网”:两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和诉讼服务中心;三大平台: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四级专网:最高法院到省高院、省高院到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到基层法院、基层法院到派出人民法庭的专网建设。“两中心”、“三大平台”、“四级专网”是人民法院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司法公开、践行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11.六难三案四顽症:“六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三案”: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四顽症”:庸、懒、散、奢。 12.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是指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社会资源,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的机制。 13.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的司法改革内容,是当前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该项改革旨在将审判环节作为整个刑事诉讼中心环节,目的是促使办案人员树立办案必须经得起法律检验的理念,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14.积极构建基本解决执行难共治格局:是指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迪庆法院将主动作为,全力推动,积极构建基本解决解决执行难共治格局,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15.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为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建设的人民法院信息化升级版。具有六项特征,即“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运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全面覆盖”,就是全国四级法院及人民法庭固定、移动网络的“全覆盖”和各类司法信息资源的“全覆盖”。“移动互联”,就是运用网络和移动应用技术,将办公业务向移动终端拓展,实现智能服务,既最大限度为法官办公办案提供便利,又随时随地为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律师参与诉讼提供服务。“跨界融合”,就是人民法院内部各领域的融会贯通,以及人民法院与外部特别是相关部门网络的横向接入。“深度应用”,就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积极拓展案件实证分析,为法院自身建设、为国家和社会治理提供信息决策服务。“透明便民”,就是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为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更加人性化的线上和线下诉讼服务。“安全可控”,就是加强网络安全建设,提高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水平。 附件2: 迪庆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态势图 图一:近五年全州法院受理、审执结案件情况 (2012—2016年) 图二:近五年迪庆中院受理、审执结案件情况 (2012—2016年) 图三:2016年全州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构成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