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村组,四周被绿水青山环绕,没有污染,当地农户食用的都是自产自销的绿色食品。为挖掘绿色种植、养殖产业潜力,鼓励农户依靠绿色产业脱贫,当地政府积极投入经费帮助他们修通了公路。可是后续的公路养路资金从哪里拨却没有明确,村组又拿不出养路的经费,久而久之,这条投资打通的最后一公里公路,因长期遭受洪水的冲刷变成了机动车辆无法通行的路。类似这种“中看不中用”的“扶贫脱贫”,在村组并非个例。 扶贫脱贫,花了钱,打通了公路,本是好事一桩,为什么效果不理想呢?笔者认为,主要是当地政府没有把扶贫脱贫的实事办实。一些地方的党委政府把帮助贫困村组扶贫脱贫解难题,变成了是政府“开单子”,领导“画圈子”。有些地方实施的扶贫脱贫项目虽然花了不少钱,但效果甚微,群众贫穷的面貌依然没有改变,贫困群众也不领情,其主要问题就在于实施的扶贫项目是当地政府的“一厢情愿”,并不是群众需要的。也有些地方没有把真脱贫、实脱贫、长脱贫三者统一起来,实施了一些中看不中用的脱贫项目,盲目追速度,求一时政绩,导致扶贫脱贫的项目“华而不实”。还有些地方的扶贫脱贫项目结束了,验收也合格了,但对于项目实施的效果怎样,贫困群众满意不满意,是不是真的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缺乏“跟踪问效”,这样的脱贫方式换来的不是贫困群众得实惠,却是贫困群众的怨声载道。 各级政府在扶贫脱贫过程中,既要讲精准,又要讲效果,这就要求我们在“实”上下功夫。一是要掌握扶贫脱贫实情。在精准扶贫脱贫过程中不能想当然,精准扶贫脱贫所办之事,一定要符合长远发展需要。为此,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深入实际搞好督促检查,看看扶贫所办的事还存在什么问题?脱贫的效果如何?是否发挥其效益?在广泛听取贫困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切实摸清楚效果,尽力使所办的扶贫脱贫之事发挥最佳效益,这样才能达到扶贫脱贫的目的。二是要脚踏实地。对扶贫脱贫所办的事,要听听群众的意见,看还有什么地方需要改进,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抠”,然后再具体改进,要分好工,明确由谁改办、怎样改办、改办的质量和时限等,使之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办,确保把脱贫事办好、办实,让其长期发挥效益。三是要讲求效果。一件事或一个项目办完后效果如何,是否达到脱贫的目的,要有一个衡量的标准,不能仅扶不管,这里最重要的一个标准,就是要把贫困群众是否从中获得实惠,满意不满意作为标准,并通过考评监督,加强跟踪,不断提高各级机关单位为贫困群众脱贫所办实事的质量和效果。(谢光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