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8月11日香格里拉市公安消防大队监督员对位于香格里拉市金沙路的香格里拉市金沙国际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酒店一层防火门严重变形、锈蚀),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于2016年8月17日下发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对香格里拉市金沙国际酒店五千元整的处罚。 2、2016年8月15日香格里拉市公安消防大队监督员对位于香格里拉市阳塘路45号的江西五悦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县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酒店发现其酒店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于2016年8月15日下发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对江西五悦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县分公司陆千元整的处罚。 3、2016年8月2日维西县消防大队监督员对位于维西县保和镇顺城南路张应熙建设的聚缘综合楼建设项目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张应熙建设的聚缘综合楼建设项目为进行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涉嫌违反了《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于2016年8月4日下发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张应熙贰千元整的处罚。 4、2016年8月5日维西县公安消防大队监督员对位于维西县保和镇嘎萨街潘国军经营的欣吉商务酒店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疏散通道被栅栏门封闭,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于2016年8月10日下发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潘国军壹百元整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