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我来到建塘镇金龙社区,翻阅和玉明(城镇户)扶贫户资料,因在上周走访时扶贫户户主反映,“他家的老岳母现年94岁,没有城镇低保”。再次翻阅扶贫户的档案发现,本扶贫户共4人,因经济收入低被评定为扶贫户,(户主医药公司下岗职工,于2015年底办理退休手续,月工资2000多元,一家四口靠他的退休金生活;妻子与老岳母城镇户口,没有收入来源;儿子毕业后没有工作)。 工作组决定写份请示给镇民政所,要求给予解决高龄城镇低保问题。在民政所办理手续时,工作人员把户主的档案调出来,发现他家共有4人享受城镇低保,出嫁小中甸的女儿还在建塘镇领取低保,而老人却没有纳入低保对象。在工作人员的讲解下才了解到,本户主自己应到所里来办理,嫁到小中甸的女儿需要转到小中甸,老人的要写份申请。我如实向扶贫户讲解,并督促他办理。 (金龙社区工作队队长 江秀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