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23 15:49:46

第十四篇 全面推进“幸福云南”建设

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让全省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建设“幸福云南”。

第六十二章 促进就业创业

实施创业促进就业工程,突出抓好大学生、农民工、困难企业和产能过剩企业下岗职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

一、以创业带动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探索建立创业就业工作新模式,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完善落实“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建立面向大众的创业服务平台,提高创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带动青年就业创业。到2020年,全省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统筹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构建统一规范灵活、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立覆盖全省的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体系,加强全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网络建设,促进劳动力供求双方有效对接。提高劳动力素质、劳动参与率、劳动生产率,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加强就业援助,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

三、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技能水平。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完善职称评定制度。

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加快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调解仲裁机构管理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切实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作用,建立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

第六十三章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坚持居民收入增幅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规范初次分配,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一、提高劳动报酬

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设定企业负责人收入水平与职工工资水平的合理比例。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重点提高基层一线职工工资水平,实现劳资利益共享。

二、加强收入分配调节

加强收入分配调节,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加快形成公正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第六十四章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全民覆盖、保障适度、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发展方向,实施社保扩面提标工程,稳步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和水平,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坚持精算平衡,扩大社会保险基金筹资渠道,分清政府、企业、个人等责任。健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发展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逐步实现省级统筹。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成“超支分担、结余留用”的激励约束新机制,发挥城乡医保的控费作用。改进个人账户,开展门诊费用统筹。实现医疗保障信息的“一站式”交换和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鼓励发展补充医疗和商业健康保险。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健全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实行按项目、吨矿和经营面积等多种缴费参保方式,从制度层面解决临时性、流动性和就业不稳定企业优先参保问题。到2020年,城乡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二、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统筹救助体系,强化政策衔接,推进制度整合,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完善落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保金标准动态调整及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规范失业、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教育、住房、农村“五保”供养等救助制度,合理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实现社会救助全覆盖。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志愿服务活动。

三、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健全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的社会福利体系。不断提高面向老年人、孤儿、残疾人、流浪未成年人的社会服务水平,推进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充分发挥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养老机构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集群。落实财税扶持政策,积极培育慈善组织,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张。

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全面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着力解决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有效保障城镇常住人口合理住房需求。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城镇落户常住人口的住房。以新农村重点建设村、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易地搬迁、工程移民搬迁及灾区民房恢复重建为重点,加快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到2020年,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30%。

第六十五章 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实施教育提质惠民工程,加快完善现代教育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

一、加快基本公共教育均衡发展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稳步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发展普惠性幼儿园,逐步补足配齐幼儿园教师,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以上。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间差距,努力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发展需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师交流。探索推进学区制办学模式,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关爱农村留守学生,完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和保障机制。继续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生”生活补助全覆盖。完善资助方式,逐步实现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规模,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优质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努力扩大优质高中资源总量,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完善残疾学生资助政策,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和水平。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二、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优化全省职业教育布局结构,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保持中等职业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着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校企一体化办学、现代学徒制,着力提升职业教育教学质量。

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职业教育对口帮扶机制,积极开展与东中部地区职业院校合作。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衔接,完善技术技能型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有效整合各类优质教育资源,大力发展非学历教育学习和技能培训。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三、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开放合作水平

保持高等教育规模合理增长,加强大学联盟建设,促进高校间资源共享,逐步缩小与全国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加大对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区域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重点支持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发展。加快建设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深入推进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增强高校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能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推进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中青年教师及创新团队发展环境,加快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整合和利用国际国内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提高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鼓励招收周边国家学生,不断扩大来滇留学生规模。

第六十六章 推进健康云南建设

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大力发展中医药和体育事业,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一、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建设,稳步扩展和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注重服务效果,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加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大病慢性病医药费用。继续做好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完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提高妇幼卫生保健服务能力,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强化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到2020年,全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

二、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加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投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大力改善基层办医条件,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优先支持连片特困地区、人口大县和医疗资源缺乏地区发展,引导城市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推进民营医院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鼓励引导卫生技术人员下沉基层,建立基层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绿色通道。实施特岗医生招聘计划。大力推动卫生计生科技进步。大力引入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打造一批高水平医院,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医疗卫生辐射中心。全面加强临床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带动整体疾病诊疗水平和医院综合竞争力的提高。积极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医疗流程,开展优质护理。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加强医疗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发展远程医疗,建立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统一高效、业务协同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到2020年,全省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人。

三、大力发展中医事业

坚持中西医并重,发挥各自优势,促进相互交融,全力推动中医、民族医振兴发展。健全涵盖预防、医疗、康复、养生、保健的中医服务体系,培育发展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业。合理规划配置中医医疗机构,鼓励提供和开展中医服务,大力提升基层中医服务能力和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加强中医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中医管理体系和继承创新体系。繁荣中医文化,加强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提升傣、藏、彝等民族医精髓的临床服务能力。

四、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人口均衡发展工程,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继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问题,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促进区域人口分布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相平衡。加大对生态脆弱地区人口调控力度,促进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可承载力相匹配。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逐步建成惠及老年人的教育、文化、体育等服务体系。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和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实施出生缺陷三级干预工程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到2020年,全省总人口达4910万人,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9。

五、加快发展体育事业

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加强体育场馆和社区体育设施建设,鼓励日常健身活动,推动体育场馆设施向全民开放。继续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完善具有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增强人民体质。积极培育后备人才,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加强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普及足球运动,培育足球文化,加强足球场地基础设施建设,争创全天候国家足球训练基地。

第六十七章 推动社会事业改革创新

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构建有利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

一、健全促进就业的体制机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对就业拉动的评估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建立和完善宏观决策的就业评估机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和完善促进

就业的政策体系。构建稳定就业和失业调控机制,提高就业稳定性。强化城乡统筹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

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理顺医保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健全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实施建筑业等高风险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

三、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稳步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转示范,以改革资源配置方式、教育发展方式和完善教师队伍保障机制、人才培养机制、教育管理体制为抓手,加快形成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互动融合的现代教育体系。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配备和编制标准,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规范用人行为,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落实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完善教育督导,加强社会监督。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

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推进医药分开,破除逐利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全面改革政府办医体制,鼓励社会力量办医,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实行分级诊疗,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健全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较为完善的分级诊疗模式。巩固完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全面推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筑牢医疗保障网底。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建立健全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提高药品质量,确保用药安全。推进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提高、电子健康档案等工作。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五、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创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多元投入机制、资源配置机制、服务保障机制、动态调整机制、供需协调机制。扩大财政支出中对公共服务支出的比重,建立多元化的供给制度,集中更多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支出,逐步缩小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专栏33公共服务重点工程和行动计划就业和社会保障。建设云南省公共创业实训基地,建设10个左右州市级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60个州市和县市区创业园、60个园区众创空间、100个校园创业平台,打造一批区域化、专业化、特色化、便利化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加快建设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县乡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全覆盖。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预警、智能审核及参保人生存认证系统。新建、改扩建98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400所农村敬老院,新建1700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

教育。开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普通高中建设攻坚计划、中等职业学校特聘教师计划、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等,推进国门大学建设。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区域性职教园区建设工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高等学校教学质量提升工程、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二期工程、区域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工程、信息化建设工程等。

全民健康。实施健康扶贫建设工程、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工程、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工程、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工程等。建设云南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和云南泛亚国际心血管病医院等名医名院入滇工程。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