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委高度重视2016年县乡村换届工作,开展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在调研分析,摸底排查的基础上,针对基层现实存在和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研究应对措施,特别是针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制定出台了《德钦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从源头上有效杜绝了拉票贿选行为。 把脉会诊,找准问题根源。从2015年10月起,德钦县在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上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提前介入,提前谋划。督促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等部门,成立工作组深入乡镇、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及农户,广泛了解干部群众对换届选举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尽早排查矛盾隐患,及时掌握群众意愿。在调研中发现有两个方面的问题需要重视:一是个别村干部参与竞选的目的是为了承揽工程建设,竞选动机不纯。以往大部分村干部,尤其是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竞选激烈,其主要因素是担任村干部期间,有较多农村建设项目在辖区村中落地实施,村干部有很大的自主权,利用手中的权力,私自承包承揽和违规私下发包给亲朋好友建设项目,从中谋取利益,致使国家投资到农村的公益建设项目成为了谋取私利的个人工程、利益工程,成为了个别竞选人员投机取巧、拉票贿选、拉拢人心的筹码,成为了邻里关系不和、破坏干扰换届秩序的导火索,致使换届选举过程体现不了民主公平,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发展与稳定。二是个别村干部当选后,长期不在岗。部分村干部当选后,主要心思和精力用在搞工程、包项目上,长期不在岗、长期不履行职责、长期不做群众工作,只管自己当老板,只考虑自身的利益,对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整村的发展不负责不关注,放松了服务群众的意识,出现了群众找不到村干部、办事难、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的现象,群众意见较大。 突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德钦县各级党组织结合春节期间返乡、返村人员多、农村人口比较集中的特点,深入宣传中央和省委关于换届的纪律要求,广泛宣传迪庆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提高群众的认识,让群众知道选什么样的人,不能选什么样的人;让有意参加竞选村干部的人员知道竞选后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如何做村干部;让广大群众知道党和政府从严从实管理村干部、严厉整治村干部、严厉打击查处拉票贿选及干扰破坏选举行为的坚决态度和决心,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标准;让那些抱有投机思想、侥幸心理、从中谋利的不良份子打消念头,退出竞选;让竞选的村干部深刻地认识到“当村干部是为群众服务的,不能用手中的权力谋私利,也没有机会和空间来谋私利”,认真履行好基层发展稳定的带头作用,真正做到对群众负责,为群众做事。通过正确的舆论宣传引导,广大党员认识到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和纪律的严明性,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整体换届风气有了明显好转,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对症下药,强力整治村级工程建设领域问题。德钦县委树立问题导向,针对存在问题,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出台了《德钦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县级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在建项目及资金的分配、拨付、实施、监管、责任等方面作了严格的规定和程序要求,切实把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挺在换届选举前,从制度和机制上进一步加强村干部管理,规范村干部从政行为。《规定》要求,县级部门安排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和资金,必须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统一纳入乡(镇)人民政府核算和监管,不准把项目资金直接拨付给村(社区)党总支、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社区)“两委”)及班子成员;县级部门不准越过乡(镇)人民政府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发包项目给村(社区)“两委”及班子成员承包建设;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不准直接或变相承包、承揽本乡镇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准插手、干预和阻碍建设项目;不准优亲厚友,把建设项目违规、私下发包给亲属承建;不准策划、组织、教唆、怂恿、指使群众阻碍工程建设,制造矛盾纠纷。把《规定》纳入竞选村干部的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和辞职承诺,严格规范竞选行为,自觉遵守换届选举纪律和履行竞选承诺,真正做到面对利益不争不抢、遇到难事敢于迎难而上,建设一支肯干实干苦干的村干部队伍。(中共德钦县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