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海海东双廊开发保护 记者 杨峥 摄 青山巍峨,天空蔚蓝;水清地灵,绿色浸染。这是彩云之南最靓丽的景色。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这在云南已从共识成为自觉行动。一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狠抓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生态立省、环境优先”战略,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高位推动 完善机制 2015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从全面推进环境监管全覆盖、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形成环境监管执法合力、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5个部分共17个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为全省严格环境监管执法提供了依据。 随后,省环保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印发《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在全国率先探索出覆盖全省的全面生态指标考核体系。对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引入“一票否决制”,用环境质量倒逼环境管理转型,引导和督促基层政府真正履行其生态环境保护的公共职责,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7月,省委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抓手,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重点,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大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弘扬民族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加快建设美丽云南,使云南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空气更清新。 结合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我省还启动了修订《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编制《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草案)》,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等工作。与此同时,首个以自然生态资源为对象的保护与建设规划——《云南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4—2020年)》在昆明通过评审,以生态底色绘就未来发展蓝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