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依法行政,优化规划审批。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切实把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围绕提高效率、提升服务,建议应从以下四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严格履行规划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对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管,强化动态巡查和内部各级联动,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确实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管理,不得超越或者滥用行政执法权,不得放弃或者推诿法定职责,保证行政权力全面、规范、公开、高效运行。 二是深入开展行政审查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审批提速、工作提效。依法规范行政审查审批,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管,建立并推行行政审批否定报备制、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制度。同时规范“两证一书”的办理流程。对审批工作流程进行细化,从规划申请受理、审批、办证等环节。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切实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是理顺执法体制,优化执法资源。加强执法联动,维护规划建设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进一步整顿执法队伍,加强执法人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法水平,促进建设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督察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统一规范行政处罚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制度。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案卷评查工作。 五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工作。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监督和责任追究,保证政务信息能够全面、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社会公开。(州规划局 尹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