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仅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还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形成了对腐败份子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腐败的蔓延势头,建立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习总书记强调,我们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始终是好的。但是,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在发生,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 物必自腐,而后生虫。大量事实表明,一些党员干部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直到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说到底是丧失了理想信念。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首先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坚决抵制一切及时行乐的思想,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根基,增强党员干部自身“免疫力”。其次,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有效管用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再次,要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基础上,加大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只有漏洞堵住了,才能让那些违纪违法者无处可逃。 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建塘镇 雷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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