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近日,通过参加学习,深刻领会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深了中央对新形势下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意义的认识。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依法治国的学习心得体会。 一是要树立法治思维。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职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贯彻落实习主席这一重要指示,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领导干部就要带头培育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努力让法治思维成为一种自觉。 二是要树立法治精神。法治精神是法治建设的灵魂。没有精神之法治,犹如没有灵魂之躯体。把依法治、从严治警落到实处,需要领导干部带头加强法制文化学习,把法治作为精神信仰,敬畏法规、敬畏条令、敬畏群众、敬畏岗位,自觉做到脑中懂法、心中有法、行为合法,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体现法治精神,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自觉而坚定地捍卫条令条例和法规制度的权威性,维护广大民警的切身利益,让法治精神在队伍建设中牢牢扎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严格执法是手段。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再好的法律也会是一纸空文。执法者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每一个执法者都身肩使命。执政者如何执法,浸润在最贴近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用最直接的行动传递着法治建设的脉动。因此,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要有清晰的执法依据和充分的信息公开,有了这两样法宝,群众才有办法凡事都问个“是否合法”,严格执法才能建立充分的公信力。 三是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要坚守公正廉洁的职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公正司法是核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人的主体性伴随信息爆炸不断觉醒的时代,人民更加期待公平正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沿着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实现路径。要将法治精神内置于心,外践于行。在执法办案中秉承法治精神,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在执法办案中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质量,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高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是紧贴发展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到认真分析当前面临新形势和新任务,适时开展各类专项严打整治活动,加强防控体系建设,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法治建设,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生态环境普法教育机制,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上下联动、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和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合力。 (迪庆州森林公安局黄晓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