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维护法律权威 确保司法公正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29 09:44:55

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如期召开,依法治国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中国梦的必要措施提上政治高度,为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这一顶层设计从法治层次提供了可靠保证。我们都知道“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在党的十五大提出来的,至今已经17年,17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17年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对中国来说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需求越来越强烈。“依法治国”作为四中全会主题也可以说是顺应了时代的要求,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题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并且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在认真学习的过程中深刻体会内容背后的实质,受益匪浅。尤其是全会提出的,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只有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们都清楚感受到自十八大召开、自走群众路线以来,党中央的各项制度逐渐完善,真正从人民群众角度出发,为民解忧办实事。从反腐来看,老虎苍蝇一起打,各类腐败官员露马脚,让一批大贪小蛀中落马,人民群众拍手称快。原因在于,这些贪官污吏在吞噬人民的血汗财富。在一些列反腐举措中足以证明中央的决心,让人民群众相信国家、相信以后的生活、环境会越来越好。然而在那些有利益的地方,权力都在染指;有资源的地方,权力都在伸手。一些人因此而大贪大吞,肆无忌惮。因此,打掉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才会确保人民的果实落到人民的手里。于是法治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真正的把法治贯彻落实到每个角落,才能让人民看到光明。正如古语“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存在,但是遇到权利、金钱、裙带关系就失去约束的话,那么法律也仅仅只是一纸空文。只有保证“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依法治国,严加落实各项法治措施,那么才能做到公平公正,社会和谐,提升人民幸福感。

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也许很多人立马想到的是,国家宪法日,喔,又多了一个法定节假日。但是我想说的是,中央确实用心良苦,定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除了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便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的同时更是要让人民将法律铭记于心,时刻铭记自己是法治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另外,作为司法工作者中的一员,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体会最为深刻的就是“提高司法公信力”。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习近平引用了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句话“一次不公平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其中的道理是深刻的。确实如此,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许多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就进法院一次,但如果这唯一的一次,让他们得到一个不公正的结果,就会使他们对法院失去信任,对法律失去信心。所以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司法工作人员,应该加强学习,提升自我素质,在其位谋其职尽其责,本着干一行爱一行的原则,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受得住清贫,认真履职,做好本职工作。同时更应当持好心中那杆天平,坚决杜绝法外开恩,绝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用行动和实事证明,司法工作者确确实实做到严格司法为人民解忧,让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维西县法院 屈丽莉)

责任编辑:赵德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