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将依法治国作为会议的议题,并在会议公报明确了推进依法治国的六项任务。我认为推进我国法制化建设进程的六项任务中“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关键是要靠领导干部队伍”是重中之重。 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今天,我们国家不乏杨善洲、任长霞等党的好儿女,他们忠于祖国忠于党,为了祖国奉献了自己的一生。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在利益的驱使之下我们的很多党员干部都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军中老虎徐才厚等大贪官的相继落马,使我们在为“刑不上大夫”这一特权阶层的护身符被打破而欢呼的同时,也给我们的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提出:要把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目前,我国各项法规均已趋于完善,但在严格执行这些法律法规方面还有待加强,特别是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他们身上赋予了很多的权利,这些权利使用不当就容易触犯法律。作为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明白权利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利来自人民,就应该用于人民。只有树立新的法制“官念”,也就是树立兢兢业业,为民务实的“官念”;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治国理念;“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办事理念,养成依法办事能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利用手中的权力依法办事,为人民群众谋福利,才能成为群众爱戴的好官,才能成为党和人民的好干部,才能推动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维西县信访局 郑晓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