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明确内设机构工作职责的通知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24 15:05:11

委属各科室(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迪政综治(2014)1号《迪庆州政务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优化迪庆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工作环境,切实加强效能政府建设,结合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藏族自治州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迪政办发〔2002〕89号)、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州旅游局〈关于设立迪庆藏族自治州旅游发展委员会的建议方案的请示〉的批复》精神及迪庆州旅游发展委员会现状,迪庆州旅游发展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工作职能,现将委机关及委属各科室(队)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迪庆藏族自治州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州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拟订本州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各级各部门涉旅规划的评审;组织对旅游重大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年度旅游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督查。

(三)负责统筹迪庆州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整合、利用;协调推动本州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旅游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协调解决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制定本州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参与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本州旅游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协调重大旅游节庆和会展活动,培育旅游品牌;负责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旅游区域合作,健全跨区域旅游合作体系;收集、发布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信息。

(五)负责组织本州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促进高端旅游、文化旅游、红色旅游、新型乡村生态旅游、朝圣旅游发展;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旅游产业投资促进和重大旅游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管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监测旅游产业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七)承担本州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工作,建立健全旅游集散体系、咨询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体系;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八)承担规范本州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依法负责设立旅行社、颁发导游证等行政许可事项。

(九)负责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旅游行业管理,承担旅行社、旅游景点、旅游饭店、旅游购物商店等涉旅企业及导游人员的审批服务和等级评定事项。

(十)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州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十二)承办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迪庆州旅游发展委员会设置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承担内外联络、协调和日常接待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保密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委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工作。牵头组织协调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信访工作;组织协调旅游史料编撰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党建群团、扶贫、老干、妇女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综治维稳工作;负责与各兼职副主任及三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发展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旅游业发展规划,拟定全州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旅游资源普查、评价,指导全州各县及重点旅游区、旅游目的地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全州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宏观调控与管理;协调、安排和管理政府旅游业发展资金及其它开发建设资金;依据旅游规划对旅游产业要素规模、布局和涉旅项目进行调控;负责和协调旅游业对内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有关事宜,负责全州旅游规划的审查、调整管理工作;参与涉旅规划的评审;负责旅游景区等级评定与管理工作。

  贯彻国家、省、州有关旅游业法律法规的实施;负责拟定全州旅游业管理地方性行政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旅游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和政策研究;负责旅游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的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负责指导国家公园、旅游示范区、旅游小镇、旅游名村、名街、名店等旅游品牌的建设;负责云南旅游强省各项工作;负责全州旅游统计工作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联系迪庆州旅游业协会景区分会。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行业管理科

  负责对国家、全省旅游行业设施和服务标准进行归口管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州旅游产业要素进行标准化评定,并对其服务进行监督;负责旅行社的审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企业改革;负责导游证办理工作,监督管理导游队伍、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藏民家访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州旅游保险工作;负责全州导游人员年检工作;负责全委党风廉政及党支部工作;联系迪庆州旅游业协会购物分会、旅行社分会、购物店分会、藏民家访分会。

  (四)市场开发科

  负责研究国内外市场发展状况,拟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制定年度促销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产品结构调整,参与旅游新业态的开发培育;负责旅游市场信息的发布;负责结合旅游客源市场特点,指导旅游线路产品的开发和促销;负责构建旅游营销渠道体系,与海内外旅行商的交流和合作;负责迪庆旅游信息网的管理,指导旅游企业开展旅游网络营销;负责协调旅游航线开通,参与旅游交通环境的协调工作;指导旅游商品的研制、开发和促销;组织参加国内外各种宣传促销活动,指导并协调全州旅游行业的宣传促销工作和旅游宣传资料的编辑、印制;负责旅游行业外事工作及与国外旅游部门、旅游组织之间的联络、交流与合作;组织并接待海内外媒体及重要旅行商对我州旅游进行考察、采访、报道;负责与迪庆电视台、迪庆电台、迪庆日报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下属事业单位

  迪庆州旅游执法支队为迪庆州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行使行政职能,使用事业编制,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政策条例落实实施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旅游执法质监人员的管理,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组织、协调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根据《旅游法》和《云南省旅游条例》及上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开展旅游行政执法;负责旅游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及对重大旅游投诉的处理进行督办;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旅游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开展旅游质监执法的跨州市协作;负责旅游服务质量状况统计分析工作;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上述各科室(队)职责为科室基本职责,迪庆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将根据年初与州委、州人民政府签订的各项责任书及州委、州人民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将任务分解至各科室(队),分解后的内容纳入各科室(队)工作职责。

  迪庆州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4年12月23日

责任编辑:赵德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