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0日至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顺利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建立五大体系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依法行政是政府公信力的生命线,行政权力必须在法治框架下运行,一切行政行为都要接受监督。“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对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即在于完善这种外部监督机制。可见,政府部门要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可见,让司法机构在阳光下办事,预防和减少腐败,赢得民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和支持。司法公开应在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设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执行信息公开平台等方面下功夫,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建设法治国家应当法治和德治并举。人民群众是在生活中学习和掌握法律的。因此,应当通过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及司法实践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存在和公正,从而自觉信法、护法、守法。用良法善治引导公民行为, 树立敬畏法律、崇尚法治的信念,使法治成为公民自觉信奉的核心价值观。增强公民规则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使依法解决纠纷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方式,使利益诉求在法治秩序下进行。(维西县卫生局 杨云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