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六安10月26日报道,为了弘扬孝道,弘扬传统文化,最近安微省六安市便以二十四孝故事为题材制作了一批街头公益广告。其中一条“埋儿奉母”的公益广告,引发了大家的争议。传统文化有着不可替代的社会价值,是社会道德的牵引绳,这是其积极的一面,但其所具有固定的时代和社会背景,使其注定有消极的一面,但我们看待任何事物都应一分为二。 埋儿奉母,又名“为母埋儿”、“郭巨埋儿”, 故事讲的是汉代有个叫郭巨的人,在家父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这个典故字面的意思确实很残忍,与当今的孝道、法律也都有所背离,但所有的典故都有其固定的时代和社会背景,自然与现在的有所不同,但核心思想是一样的,就是“孝”。既然公益广告的主题是二十四孝故事,引用这些典故也是情有可原的。但这样的公益广告引发争议,也是有原因的,群众对传统文化特定的时代、社会环境不够了解,只从字面进行理解;有关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对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不够吃透、对传统文化的弘扬方式不够创新。 “埋儿奉母”的典故,其结局顾名思义是被神话了,但其寓意应是有孝心的人会受老天的眷顾。但是我们社会中有多少人是知道这则典故的出处及寓意呢?而公益广告所面对的是广大的人民群众,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应该也是可以预知的。所以要做好群众工作,既要认清现实又要预设结果。只有这样才能好心结好果。(德钦县编委办 阿里姆) |